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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

2022-01-28 15:52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月25日,深圳市市长覃伟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时套开2022年第1次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幼鹏关于《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解读及相关工作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以先行示范标准做好林长制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深圳,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会议指出,从总体上看,深圳林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建成梧桐山国家森林公园、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等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荣获“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全市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林长制体系。一要紧盯“一个目标”,基本建成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中国典范;二要构建“一个体系”,全面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三要抓住“一个关键”,坚持“保护优先,应保尽保”,全面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水平;四要擦亮“一个品牌”,以纯生态方式开发森林资源,结合“山海连城”计划,打造“一脊一带十八廊”城市生态游憩骨架,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让市民更好亲近自然生态、体验山海美景。

会议要求,要突出法治化、智慧化、社会化,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健全林长制实施的政策法规体系,打造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促进自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形成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为全国、全省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压实责任链条,建立稳定的林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凝聚各方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合力,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经深圳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于2021年底正式印发,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牵头落实。

出台背景

森林、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聚焦建立地方党政领导为林长的主体责任体系,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全国各地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并要求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2021年8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明确要全面构建省、市、区、街道、社区五级林长体系。

深圳在全国率先提出城市林业发展战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创造了“绿色奇迹”,形成“森林入城、碧水润城、山海连城”的城市发展新格局。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指出,深圳要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行林长制是深圳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一招,也是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必然要求。

出台意义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圳林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创出新格局,首批“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先后落户我市,绿色福利让市民获得感更足,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深入人心。深圳现有林地面积67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39.4%,森林蓄积量409万立方米,陆域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22%,在一线城市中居于前列,既对经济飞速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也最大限度地保存了绿色空间。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主要是森林、湿地等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科学统筹布局的难度在增加,森林覆盖率有所下降;森林质量依然偏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压力增大;林业管理机制有待优化,属地责任和基层建设有待加强。

在此形势下,通过林长制的推行,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促进空间治理体系的转型,实现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典范建设,在生态保护建设方面继续在全国形成先行示范效应。

主要内容

(一)明确总体要求。《实施方案》提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深圳超大型城市发展阶段和特点,按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求,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明确了中长期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度体系,林长制实施成效显现;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中国典范基本建成。

(二)建立组织体系。市级层面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级领导担任,市副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同时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六个国字号”自然保护地的重点难点问题。区、街道相应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构建以社区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将各级林长明确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强化了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

(三)明确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今后一个时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要着力推行十大任务:

一是严格实施森林湿地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查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非法毁林毁湿。

二是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全民共治共享机制,构建海陆统筹、类型多样、丰富完整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林地绿地的生态养护,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推进林相改造,强化红树林等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森林、湿地碳汇能力。

四是不断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落实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休养生息制度,严管天然林地占用。

五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与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管理,推进古树名木智慧管理。

六是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严控严管野外火源,加强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防控重大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

七是大力推动自然教育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发挥自然保护地的社会教育功能,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八是着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完善林业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和会商机制,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涉林业务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街道综合执法保障能力。

九是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构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考核于一体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十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街道护林员队伍,加快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加强基层林业工作能力建设。

(四)落实保障措施。实施林长制必须要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资金保障、强化监督参与、严格督导考核五项措施,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坚强保障。

特色亮点

根据超大型城市发展阶段和特点,深圳林长制围绕“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总定位总目标,既精准把握中央、省文件精神,又彰显林长制的“深圳特色”。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供保障。国家《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压实属地责任。在组织体系上,要求区、街道、社区分级设立林长,有林街道的社区构建“一长两员”管护机制,落实源头网格化管理责任。在主要任务方面,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明确街道要建立护林员队伍,根据人口活动密度,提高护林员配置。在保障措施上,要求完善资金保障,按照事权来源,实现林业管理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街道和社区的林业工作日常经费,将林长制运行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是高举改革旗帜,探索契合高度城市化特征的城市林业治理模式。一方面,全市将综合改革试点中“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机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试点、生态效益补偿及转移支付等列入林长制推行内容,使林长制改革与其他先行先试改革事项相呼应;另一方面,立足深圳实际,构建起以属地责任为关键,以考核评价为抓手,以依法治林为保障,以公众林长为补充,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五位一体”制度体系,努力打造高质量的城市林业治理模式,建成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中国典范。

三是聚焦优势补足短板,推进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落实中央、省部署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合并、新增6项任务,其中“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大力推动自然教育高水平发展”是针对深圳林业已有的优势和基础,继续做优做强林业现有板块。方案强调提升和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提高森林城市惠民水平,加快自然保护地建设,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通过实施系列行动计划将深圳打造为全国自然教育样板,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着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提升林业管理效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所在,将其作为林长制推行的任务,为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提供依据,为强化街道林业执法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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