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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简况

2017-04-18 11:02 来源:住建部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6]26号)指出,要加快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到2020年实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全覆盖,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全面公布并挂牌保护。

(二)结合我省实际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方案,结合浙江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并建立和完善了工作制度。强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保护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能,各地相继成立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构,形成了政府为主体,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保护监督管理体制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

我厅统筹部署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由城乡规划处具体负责,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联系相关工作,加强信息沟通,提升工作效率。

根据“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总体安排,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重点将有效保护1万幢历史建筑的总体目标进行年度任务分解,通过编制保护图则,对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和保护利用要求予以明确。为确保划定、确定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厅将该项工作纳入各设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通过合理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有效手段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内的历史建筑进行了抢救性修复,通过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等工作,有效保护了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省财政每年1000万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专项资金,在安排上起到了积极引导各地注重历史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保护的作用。

2016年我厅组织编制了一批历史文化方向的研究课题,旨在科学指导和有序推进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其中,《浙江省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导则研究》、《浙江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研究》两个课题已编制完成,为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奠定了基础,保障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管理得以科学化、规范化。

(三)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底,在对全省具有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保护性建筑调查统计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年度任务。全省共公布划定81个历史文化街区,确定历史建筑3732幢。其中,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744.6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500.73公顷;当年公布确定的历史建筑1844幢,2016年之前公布确定的历史建筑1888幢。在确定历史建筑的同时,各地按我厅要求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建立工作。

二、2017年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一)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方面,2017年,我省计划全部完成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的街区划定公布,在此基础上,参考《浙江省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潜力评估和申报策略》报告,重点推动有申报潜力的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比较突出的街区进行划定公布。历史建筑确定方面,按照《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2017年计划完成确定公布历史建筑5000处。

(二)全面推进历史建筑建档工作

2016年编制完成的《浙江省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导则》,为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全覆盖打下基础。2017年,我省计划新增编制完成历史建筑图则3000处,不断完善建立历史建筑“一房一档一图则”名录。

(三)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监管信息系统

结合我省城乡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监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状况、保护规划实施等情况跟踪监测。

(四)继续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街区可持续发展等相关课题研究,探索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科学保护途径。2017年计划组织编制多个历史文化研究方向的课题,现已开始推进《浙江省历史文化类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导则研究》、《大数据应用下的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模式研究》、《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评价标准体系研究》等课题的立项研究。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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