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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规划水平让群众生活更美好

——全国政协“加强城市规划工作”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05-23 09:19 来源:《人民政协报》

委员发言

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专职副主席赖明:

城市规划要“一张蓝图干到底”

今年4月,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展工带队,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率提案委调研组,邀请发改委、国土部和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及专家赴广东、海南和北京就“加强城市规划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下面,根据调研情况,就如何科学绘制规划蓝图和如何“一张蓝图干到底”,谈几点体会。

一、以科学规划为龙头,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建议:第一,加强对城市发展规律的研究,明确规划为什么、怎么干。制定规划要给未来留有余地,城市发展要为后人留下空间;第二,对产业布局、人口分布、城镇体系、资源禀赋和区域统筹等深入研究,制定国家层面的城市体系规划指导意见;第三,规划应尽可能“法条化”,做到刚有原则、柔依法规,不因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变动;第四,重视存在问题,既偿还“旧账”又提升发展,尤其是要妥善处理大量的城市违法建筑。

二、以“多规合一”为抓手,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建议:第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试点地区调整有关法律,如土地法、规划法中关于土规、城规的编制程序等的规定,明确“多规合一”审批程序,确立主体功能区的法律地位,主体功能区规划只在国家和省级层面编制;第二,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市县空间规划权限统一到一个部门;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统筹各类规划期限,适度延长规划时限,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第四,处理城中村问题,既要兼顾经济效益又要保护传承好历史和传统文化。

三、以协商民主为手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议:第一,将构建动态调整的后评估机制、完善城市规划民主协商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工作;第二,推广一些城市设立相对稳定的总体规划师、建筑师制度,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原主席阳安江:

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市红线管理

当前,我国特大城市普遍存在人口压力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生态环境逐步恶化、自然资源超出承载能力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了一系列“城市病”的发生。虽然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多维度的,但是从城市规划方面看,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城市红线管理已迫在眉睫。对此,建议:

一、尽快划定开发边界,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实践证明,“摊大饼式”、“造城式”的老路,已经给城市发展敲醒了警钟,“城市病”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积重难返,北京就是一个例子。这项工作重要的是转变发展理念,认真考虑有关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的问题。同时,要牢固树立区域协同发展的全局理念,实事求是地设定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不以GDP增速论英雄,能够在知己知彼中、在各自准确的功能定位中有序发展,这样我们的城市发展才会有出路。

二、尽早明晰生态红线,有效降低开发强度。生态红线已不仅仅是警戒线、底线,更是生命线,是坚决不能逾越和触碰的。另外,除了自然生态红线,也应尽快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不能使城市的现代化气息越来越浓而历史韵味儿越来越淡。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政协主席于迅:

城市规划应“少走弯路”

去年6月,中央批准海南成为全国唯一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后,海南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多规合一”改革工作领导组,坚持“敞开大门搞规划”,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了《海南省总体规划》,初步形成全省空间布局的“一张蓝图”。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各部门规划的上位法律依据不一,“多规合一”涉及对法律法规的修改。各部门的规划及技术标准不相协调,导致对同一地理空间的描述说法不一。同一地块或同一项目的管理主体和规划依据较多,导致项目审批程序繁杂。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规划协调机构,导致规划协调的周期长、难度大。对此,建议:

一、全国人大授权明确《海南省总体规划》由海南省政府编制后,报国务院批准;编制总规后,不再另行专门编制主体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六类空间性规划,其相关内容作为总体规划的专篇。

二、国务院授权海南省在不突破确定的生态红线、环境资源约束指标、耕地和林地保有量等重要管控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作适当的优化和调整,实行占补平衡。

三、国务院授权海南批准依法应报国务院批准的市县(三沙市除外)的总体规划。

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原主席吴超:

加强跨区域城市群协调发展

加快城市群建设发展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区域规划,对于落实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发展极意义重大。但目前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统筹不够、协调不够、监管不够的问题。为此,建议:

一、加强顶层统筹,建立统一、综合、多层次的规划体系。建议国家设立跨部门的区域规划统筹协调机构,或明确某部委牵头,对涉及区域规划的重大决策、重大问题、规划方案负责。建议建立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平台,以跨区域城市群规划为补充的全域空间与次区域空间协调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的区域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数据库、土地利用分类及建设标准。

二、做实公共服务,体现区域规划的协调性、凸显政府调控职责。建议在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将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调度、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作为区域均衡发展的重点。建议围绕区域公益性管控内容,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的区域动态信息平台,为制定、实施规划提供保障和支撑。

三、推进联动监督,促进区域规划有计划、按进度有效落实。在规划编制中,建议把规划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等要求明确具体细化,纳入规划,并建立中央及相关部委牵头、相关省市参加、推动规划落实的工作制度,形成会商决策机制、协调推动机制、执行落实机制、督查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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