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城市规划网> 资讯 >深度报道 > 正文

城市水景观建设拒绝“伪生态”

2016-04-25 10:53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凡渝

“城有水则秀,居有水增灵”。近年来,人工湖、人工溪流、喷泉水景等各种风格的水景观风行于各大都市,对美化城市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有一些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城市,不顾自己的“干旱”条件,也在违背自然规律过度营造“城市水景”,令人担忧。其实,这种没有可持续性的“人工生态”,就是“伪生态”,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格格不入。

缺水城市不宜大造水景

目前,国内有许多干旱城市在大喊节约用水的同时,不顾水资源的家底,在生活用水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过度开发使用城市景观用水。如有的城市大搞挖湖造景,为维持几十公顷、几百公顷的水面,不惜动用地下水源。且不说这种做法本身造成的庞大开支,仅就是这些湖面每天蒸发的水分,就是一个不小的浪费。

曾经有不少城市用橡胶坝截留流经城市的河水,最初这一做法被肯定为是解决城市景观和生态的手段之一。但是,由于大部分城市河流水源有限,甚至干涸,水面大量截流在城市,影响了下游的农业和生活用水,有的河流下游甚至处于完全无水的状态;加之,截流的水大量蒸发,无法维持河流水量的常年平衡,导致河、湖面本身的水位也在不断下降。还有一些城市热衷于做大型、超大型水景和喷泉,制造人为的水景观。这些水景和喷泉被广泛应用于城市广场、城市重要公共建筑的前庭绿地。这些水景、喷泉加上灯光、音乐,在构成“城市现代交响乐”的同时,却需要昂贵的运行费用维持。有的只是节日使用一两次,甚至有些剪彩开幕后就永远不再使用。也有不少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的“身价”,不惜玩山弄水,不断制造各种水景,有的还要户户水湾环绕。这些不切实际的“浪漫”,付出的代价是昂贵而奇缺的水资源。

合理规划以利长远

人造水景观,其设计首先应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水景观的用水应该是当地水资源条件可以长期满足的。

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要严格执行城市河道控制线和地面标高控制线,防止侵占水域、破坏水系,防止以牺牲水面积为代价换取城市发展的短期利益,要坚持治河与治污同步,河道治理宜弯则弯、宜宽则宽、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坚持“生态自然、人水合一”的建设方式,要使城市水景观的建设规模和用水与当地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尤其值得提出的是,在缺水地区,水景观设计首要追求的是尽可能利用当地降水资源、尽可能减少外水补充来营造水景观。人造池塘、湖泊应首先收集和利用周边的雨洪资源以维持水面;其次是选择经过处理的废水作为水源,在前两者还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从外部补充少量的新鲜水。其手段一方面是挖掘当地降水资源的潜力;另一方面是提高水的利用率。例如应充分保护河流、湖泊等水景观补充地下水的功能,水体岸坡的处理不应损害水体的自净能力,水流的设计、水生植物的布设应该有利于污水的净化等。

此外,城市水景观设计还应提高与人的亲近度,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水利工程的景观化设计和改造。城市水利工程是城市水景观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过去很多城市的水利工程例如闸坝工程、堤防工程、河道渠化工程,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往往只考虑单一的水利功能,忽略了生态、景观等多方面的功能要求。随着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提出,城市水利工程必须符合生态化、景观化的要求,新的工程应当按新的要求进行设计,已有的工程也应按新的要求逐步改造。

水是宝贵的自然资源,而我国又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缺乏的国家。为了我们的子孙在城市里能有足够的水,为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慎用景观之水。对违背自然规律、过度开发“城市水景”的行为,是该叫停的时候了。


相关新闻

学会声音

更多

规划动态

更多

规划会客厅

更多

陈宪:“中部地区崛起”20年 高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