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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发展与文化传承”自由论坛会议报道

2015-09-24 10:28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9月21日上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与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承办了“乡村发展与文化传承”自由论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锦生主持论坛。上海同济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周俭、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赵中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名城所副所长郝之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段德罡、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孟兆国、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何依、美国全球遗产基金会中国项目主任李光涵、浙江西塘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江生和乡村文化保护和发展志愿者协会培训部主任陈锋等专家学者作为特邀嘉宾就乡村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多个方面的话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在对乡村规划与发展问题上,赵中枢副总规划师讲到城市和农村应当同步发展,并提出了具有当代生活的田园式乡村生活理想,用“徽”、“歙”总结了山水人文与天人合一的观点。周俭教授认为乡村规划首先应当对乡村有敬畏之心,应当思考农村土地与民居建设的真正需求。孟兆国院长则提出,拓宽对乡村文化理解的视角,城中村、城郊村落群、远郊与偏远不同地域的村庄应有不同策略。

对于乡村管理,李光涵主任提出,由于文化、经济和社会大背景的发展,传统宗族管理等乡村共同体制度不会重现,应该寻求在行政管理制度下,建立新的乡村管理共同体的制度。郝之颖副所长提出用“适应性的保护利用”来解决乡村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困境,要规划师调整固有的自上而下、外部干预的城市思维,从对乡村的空间管理转化成空间辅助。

在市场介入对乡村文化发展的作用方面,多位专家一致认为应当积极看待市场介入。何依教授提出,作为规划师应当对这种情况合理地引导,并对市场介入的强度、位置、业态等提出一定的控制。蒋江生结合西塘案例,提出公司在介入乡村遗产保护与开发中要处理好与地方村民的关系。陈锋则提出,应当通过财税改革促进社会资本的进入,包括建立社会保护资金等。段德罡教授对许多乡村将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将保护的目的等同于旅游开发表示了担忧,提出乡村规划师应该有别于城市规划师。

乡村文化传承与乡村发展密不可分,专家们共同认为,需要在建立和完善乡村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尊重与理解乡村文化,引导和帮助乡村地区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