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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能否告别摊大饼

2014-11-28 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 慧

城市规模与治理能力:宜居感和幸福感如何提升?

【探索】 今年以来,北京市重拳出击,改造燃煤锅炉,压缩小客车年度配置指标,基本淘汰黄标车,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硬杠杠”,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科技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多个与破解“大城市病”相关的重点领域改革果断“破冰”。

与此同时,在京津冀三地共同努力下,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正在步入实质实施阶段。不久前,京冀两省市在京签署了七份协议及备忘录,涉及经济合作区、市场一体化、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建设等。

推进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是北京治理“城市病”的一个重要方向。北京的探索也让我们这样发问:人口的大量集聚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一定意味着“大城市病”的发生吗?城市如何才能确定科学合理的规模和发展模式,其根源在于什么?

“研究表明,人口集聚与大城市病并没有必然联系。”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单菁菁指出,城市发展中,在控制人口的同时,还要下功夫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空间结构优化、强化环境治理、着力改善民生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对中国城市幸福指数的全国性调查发现,全国35个大中型城市居民对本城市交通状况满意率合计仅为25.3%,35个大中城市居民对本城市卫生环境评价满意率仅为38.9%。

“城镇化中,我们不应更多为城市贴上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标签,而是要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针对性预防和治理城市病,为所有城市居民创造一种幸福工作、乐在其中的氛围。”毛其智说。

上海市政府参事左学金表示,如果要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规模,就要改变过多地用行政资源、行政力量把大量的资源配置在特大城市的情况。“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特大城市来说,如果要减少人口,要适当减少、分散一些资源。如果不想分散资源,就很难减少人口。”

张占斌认为:“中小城市在未来向大城市、特大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并不能仅仅依靠人口数量单方面增长,而应当充分发挥各自的区域特色和比较优势,更多依靠产业升级转型和生态环境优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林家彬表示,破解中国的“城市病”,从根本上要求政府转变政绩观,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新跨越,建立一个由多元主体、社会各个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协商和协调的新模式。

伍江指出,要让城市更加和谐宜人,就要求我们在城镇化中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让城市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

政策链接

城市发展更重“内涵”

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为前置条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大中城市可设置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但最高年限不得超过5年。特大城市可采取积分制等方式设置阶梯式落户通道调控落户规模和节奏。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

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责任,鼓励高等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来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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