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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

2014-11-03 10:05 来源:中规院交通院

7.怎样稳步推进宜居乡村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近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美丽宜居村庄、生态乡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村等试点,浙江、贵州等地正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来看,宜居乡村既要宜居也要宜业,要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田园美就是保持农村的优美自然风光和独特的田园景观,农业生产设施有地域或民族特色;村庄美就是保持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协调,农房风格、色彩、体量体现乡村风貌,乡村要素应自然淳朴有乡村特色,村容村貌应整洁;生活美就是农民能够就近就业并且收入较高,生活便利、乡风文明。当前,各地可以选择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村庄稳步开展宜居乡村试点,尽量避免不顾现实条件超越发展阶段,一味追求高标准、高档次。

8.怎样建立起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组副组长杨尚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十分繁重,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必须做长期艰苦努力的思想准备,建立起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浙江等地的经验表明,党政一把手的高度重视、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多年的坚持不懈是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要坚持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要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科学编制规划,统筹安排建设任务,夯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二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总体来看,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历史欠账较多,还处在较低水平。在投入总量不足的同时,也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因而必须创新投入方式。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中央财政要重点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倾斜。针对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为主整合涉农资金。要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三要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农村人居环境,三分在建、七分在管。一些地方通过集中整治较大地改善了基础设施,但不久便出现了设施闲置破损、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污水依旧等问题,原因是没有建立起管护长效机制。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要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要积极探索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建立专业管护队伍,确保人居环境建设的成果能持续发挥作用。

四要建立多方参与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机制。政府主导,就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总体部署、整合资金、制定规划、示范推广等方面,而不是大包大揽。农民主体,就是要体现“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充分发挥各村民组织作用,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村务公开,以使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社会参与,就是要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社会各界资助建设,探索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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