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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4-06-14 09:46 来源:合肥在线 作者:记者 吴奇

6月12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自2023年以来全省实施“千村万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大力推进传统村落格局风貌本体保护,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取得阶段性成效。

实施“千村万幢”保护利用工程

我省秉持“守护中华农耕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初心,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统为本”原则,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整合相关资源,涌现出“卖花渔村”“梦里祖源”“绿野仙踪西溪南”“木梨硔”等一批网红传统村落。

注重用好政策性贷款,近年来相关银行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专项贷支持省内多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审批贷款金额近40亿元。省住建厅指导各地加大项目谋划,加强对已成熟项目编报的指导,按照市场化、一体化原则,政银协同推进贷款调查、审批、放款等工作,释放政策性金融支持在传统村落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2023年,安徽省实施“千村万幢”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通过大力推进传统村落格局风貌本体保护,提升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落污水垃圾治理等人居环境,探索传统建筑改造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取得阶段性成效。

创新传统村落发展要素保障

今后,安徽将继续加大省级财政支持。省级财政明确从2024年开始,每年增设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用以支持国家、省级传统村落历史环境修复、传统风貌整治、人居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特色产业设施配套、防灾减灾设施建设等保护利用,以及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改造利用等项目,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的激励、撬动作用。

推动支持传统村落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地,面向传统村落资源富集、民宿茶叶集聚的村镇持续开展“税企互动”“政策上门”活动。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设备、器具,可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等。

此外,创新要素保障,出台规定对确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乡村产业项目,可以按照“用多少、转(征)多少、供多少”的原则,对项目用地实施报批和供应。实行点状供地,满足城镇开发边界外企业用地需求,落实传统村落土地要素保障。

积极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

近年来,安徽以县为单位推进传统村落的传统建筑保护修缮,按照价值优先、抢救濒危、应修尽修、关注宜居的原则,修缮加固以民居、祠堂、书院、牌坊为代表的1000栋以上建筑。

下一步,全省还将积极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同时结合活化利用需求,统筹考虑功能性和宜居性改造。

稳步推进一批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修缮公共传统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发展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强村落内生发展动力。

为了进一步促进传统村落活化利用,考虑将农村土地、闲置农房等闲置资源,通过评估、确权变为资产。鼓励村民以资产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制度安排,享有更多的财产性、经营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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