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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市内涝 需理顺经济发展逻辑

2016-07-04 10:5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防洪防涝形势,几乎年年严峻。从全国范围看来,今年的形势比之一般年份,更显特殊,近期多个城市生产生活设施遭水淹的消息,更是令人揪心。

防洪防涝,是人类社会从古以来最典型的公共事业之一,故历代为政者大多相当重视。人类数千年的文明史,其实也是一部不断与洪涝灾害作斗争的历史。诸如大禹治水、李冰修筑都江堰等故事,代代相传,皆为佳话。

进入现代社会,防洪防涝也面临新的课题。快速的城市化进程造成了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防洪防涝的新挑战。从目前呈现出的情况来看,内涝已然是一个通病且日趋严重。如何应对这个新课题,涉及多方面,其中就包括经济发展思路的转换。

导致这种新挑战的原因是清晰的。一方面,近年来,我国极端灾害性天气突发、多发,一些地方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洪涝灾害种类增多,给防洪防涝陡增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城市面积迅速扩张,重地上而轻地下的问题普遍存在,一些城市的管理者更多注重城市的表面形象,而对“里子”工程重视不够。于是,等到洪水袭来,只能仓促应对。

上述原因是城市规划思路落后所形成的欠账。这方面的欠账从技术上来说是可以弥补的,尽管代价巨大。例如全国有多个城市已经实施了“海绵城市”的改造计划,南京等城市还大规模重修地下管网。全国层面也有规划,例如201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强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并提出到2015年,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工程体系。

但需要防止的是出现“边补课、边破坏”的现象。不尊重自然的急功近利式发展,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在城市领域的后果之一便是会加剧内涝。

如果城市管理者们,一边安排资金改善排水设施,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另一边却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不断消灭具有蓄水能力的自然水系,这种情况下,即使再先进的排水系统,效果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可能愈加恶化。据武汉市水务局调查数据显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武汉湖泊面积减少了228.9平方公里;近50年来,近100个湖泊人间“蒸发”。若以湖泊平均深度1米计算,被填占湖泊的蓄水容量,高达2.3亿立方米,超过2个东湖的容积。城市内自然水系的消失,是目前经济增长方式的副作用之一,在各地都很常见,值得引起高度注意。此外,由于尾气排放过多、热岛效应都会导致暴雨出现的几率增加,降水集中,进而带来城市内涝,也是经济对环境作用的结果。

从长期看,改善包括城市内涝等综合治理难题,需要理顺经济发展思路。去年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经提出,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指出经济发展必须有正确的发展观,发展观包括正确的发展目的、科学的衡量标准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路径选择和制度安排。从城市角度来说,要在经济发展和城市治理之间找到合理地带,一方面是需要立足长远的城市规划,一方面则需要自然和谐的经济生态,不能再简单化地以经济增长速度为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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