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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规划管理之“伤” 难去城市内涝之“痛”

2016-08-01 11:39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记者 李木元

武汉、石家庄、沈阳、镇江……近期的暴雨导致全国多个城市“看海”。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不少城市内涝已成“顽疾”。

“肾”萎缩了城市内涝不可避免

几千年前,古人就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老子还提出了“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观点。

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在人定胜天思想的主导下,我们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球科学院教授李长安表示,城市频繁内涝,主要是因为没有尊重自然规律,做到人、水、地和谐。“7月初武汉渍水严重的小区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围湖造地开发的,因为这些地盘本来就属于水。”

湖北被称为“千湖之省”,而武汉则有“百湖之城”的说法。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武汉市的湖泊数量快速减少、湖面大量萎缩。据统计,上世纪50年代初,武汉市主城区有湖泊127个,目前中心城区湖泊只剩下40个。

湖泊被称为“地球之肾”,不仅可以调节气候、美化环境、涵养水源,还可以行洪和纳洪。在武汉这一功能尤为突出。因为汛期武汉市长江水位可达海拔27~28米,市区平均海拔24~25米,市内湖泊平均海拔22~23米,这就是说,武汉市区的水可以大量流向湖泊,而湖泊不能向长江行洪。现在湖泊数量减少、湖面萎缩,无法容纳大量雨水,就容易导致市区内涝。

城市绿地、湿地面积不断减少,也是城市遇雨成灾的重要原因。清大筑境(北京)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大学城乡规划学博士徐境表示,绿地、湿地的蓄水功能尤为重要,可以有效化解洪涝灾害。由于城市道路过度硬化,地表蓄水功能被严重削弱,遇到强降雨,就会快速形成大量的地表径流,一旦超出地下管道负荷,就会引发内涝。

城市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加剧内涝

“城市内涝是一面镜子,它折射出我国城市安全管理能力的不足。”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福建省委会副主委林绍彬如此比喻。

城市安全是城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人身健康以及资源供给等方面保持的一种动态稳定与协调状态,以及对自然灾害和社会与经济异常或突发事件干扰的一种抵御能力。这种安全状态的保持和能力的获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及其政府对自身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判断。

在林绍彬看来,我国城市安全能力亟待提升。

首先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林绍彬表示,我国现行的防洪法,虽然对城市防洪有所规定,但仅一带而过,无法解决当下我国许多城市因暴雨频发内涝这一长期性、综合性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赵光育表示,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一些中小城镇快速崛起。可从目前来看,我国城镇防洪立法比较滞后,这是制约城市安全能力提升的一大瓶颈。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许进认为,城市频繁内涝反映出城市管理的另一个问题——“重建设、轻管理”。比如说,预警机制不够完善、不够及时。有些城市领导还存在一些侥幸心理,应对措施不够及时、迅速;抢险救灾缺乏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合,难以形成合力;过于依靠政府力量,忽视了防灾救灾需要全体市民参与等等。

科学规划、完善城市安全和防灾体系

城市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百姓的生命和健康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须臾不可放松。洪涝灾害是威胁城市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科学规划、完善城市安全和防灾体系。

李长安认为,要想避免城市内涝,首先应该尊重自然规律,城市湖泊的大小、多少和空间分布,是数千年自然演化的结果,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改变,确实需要改变(如填湖),应开展研究,查明对城市纳洪和洪水过程会有什么影响,做好应对之策。

还应加强城市的排洪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排水系统的科学规划。现在许多城市常常是雨水从A地排入地下,又从B地涌出地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增加雨水的下渗,更重要的是减缓地表汇流的速度。

此外,还应加强应急预案。像武汉这样的城市,一到汛期江水高于城市积水,内涝洪水全靠湖泊消纳。建议根据天气预报,在强降雨来临之前数日就开始抽排湖水,尽可能地减低湖泊水位,腾出纳洪空间。再就是对于低洼易涝的居民小区要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如橡皮艇、简易桥等。

在城市规划方面,许进建议,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让城市向高密度、高空发展,控制地面硬化率;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地面蓄水能力。

北京在低洼地带修建地下蓄水池的做法值得借鉴,各地城市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普及,一方面缓解中心城区河道周围道路积水问题,另一方面还能提高雨水利用率,打造节水城市。

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相关立法,比如德国有《城市内涝保险法》,日本有《下水道法》,就连发展中国家印度也有关于城市内涝防控法律。赵光育建议,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出台城市防洪法。

考虑到立法需要较长时间,徐境认为,比较现实的方法是先出台一个城市防洪条例,或者修订防洪法和城市规划法,增加关于城市防洪方面的内容;同时强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

林绍彬则呼吁推进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制定和实施城市经济、社会、信息、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应急装备建设,以满足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城市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等。

“个别地方下着大雨,洪水随时可能发生,却还有群众捞鱼捕鱼,这说明群众的防洪抗涝意识还比较薄弱。”林绍彬建议,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加强公众的防洪抗涝意识,提高防灾抗灾整体素质和应急自救能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水火无情,政府相关部门在洪水季节要常备不懈,对于心存侥幸、防灾抗灾不力,特别是在其他城市出现严重内涝仍不吸取教训,应加强对相关领导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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