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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调查与思考

2014-11-15 09:19 来源:城镇化笔记 作者:黄 跃

秦栏镇的探索取得较好的效果:

首先,降低了农民进镇居住的成本,促进了人口集聚。农民进镇的门槛始终控制在中等收入农民能承受的水平,自2003年以来,吸引了1.2万个本镇农民进入镇区。镇区常住人口也随着整体环境的改善不断上升,由2003年的1.5万人增加为2013年的3.5万人,目前镇区以占全镇5%的面积,集中了全镇64%的常住人口、80%的工业、90%的商业;

其次,实现了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破解了城乡两头占地难题。所有进镇定居的农民共复耕了4000多亩宅基地,扣除在镇区使用的2100亩,净增了近2000亩耕地,实现了农村宅基地的有偿退出,农民不再城乡两头占地了;

再次,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收益。以农户李池来为例,他家原来的宅基地近2亩,当年连房带地1万元也没人要,现在镇里的房子仅占地128平方米,但由于整体环境和配套好很多,现在连房带地至少能卖40万元。此外,李池来还将宅基地复垦后的2亩地,连同原有的10亩承包地流转给种田大户,按照年租金每亩550斤稻米的市价,加上“粮食直补”等国家补贴,每年可获得9000元土地相关收入。

大溪镇、辉县市、秦栏镇在提高工业用地使用效率、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体建设用地盘活置换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对全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供了非常有益的启示,比如:土地增值收益要分成,而不是土地增值都归公。存量用地改造要和促进人的城镇化结合起来,和促进本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起来。

同时,也要看到,以上三地的探索还有很多有待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1.现有探索缺乏对历史文化传承、完善交通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考虑

从调查的几个地区看,不论是对存量工业用地,还是对城乡存量用地,它们更多偏向于局部的经济利益平衡,在再开发过程中,对历史文化因素的传承和保留不够重视,仍停留在一拆了之或纯投入式的保护的状态;缺乏对城市微观运行比如交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视,仍停留在宽广场、大马路的城市建设层次上。甚至有些地方完全以卖地为终极目标,不断压缩教育、治安消防、群众公共文化活动空间。

2.受城乡土地同地不同权限制,集体土地很难纳入合法改造

比如,目前浙江试行的“零地技改”政策,要求土地必须是国有且各类手续要齐全,但包括大溪镇在内的沿海大部分地区有相当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在事实上已经长期作为工业用地使用,也创造了产值、税收,带动了非农就业。这些厂房有不少存在安全隐患,亟须更新改造,但却无法进入合法的“零地技改”。

3.未建立起一套新的财税机制,替代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筹集及债务偿还问题

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城市建设大量依靠政府的卖地收入,而在上述多地存量建设用地改造经验中,政府必须从土地增值收益中减少分享比例,压缩这方面的收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资金怎么来?

比如,辉县市政府每年在保持基本的财政运转、公共服务支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工业园区投入方面的开支不小,2012年约为35亿元,但因为没有搞土地财政,所以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的公共基础设施部分的投入只能依靠财税收入和债务融资,这对于经济基础较差的城市来说并不适用。天长市的秦栏镇在后面的改革中也面临着这样的难题,以至于给农民确权颁证的费用都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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