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县城是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把加快城镇化步伐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尊重县城发展规律,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县城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市政设施更加完备、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口集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县城常住人口持续增加、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不断提升,建成一批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再经过一个时期努力,县城经济实力大幅跃升、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生活品质显著改善,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城镇体系完善、支撑城乡融合发展作用进一步彰显,建成一批全国新型城镇化标杆县城。
二、分类引导县城发展方向
(一)加快发展大城市周边县城。支持位于城市化地区,纳入成都都市圈、重庆都市圈范围,以及邻近绵阳、南充、宜宾、泸州等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县城,探索与中心城区一体发展的有效路径,重点推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主导产业链式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更好承接优势产业转移和人口迁移,加快形成产业生态圈、优质生活圈、交通通勤圈,发展成为与邻近大城市通勤便捷、功能互补、产业配套的卫星县城。
(二)积极培育专业功能县城。支持位于城市化地区的县城发挥资源禀赋独特、区位条件较好的优势,培育发展特色经济和支柱产业,重点推动产业专业化、集群式发展,加强产业平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力争在细分行业领域打造具有竞争力和知名度的县域品牌,发展成为优势特色明显、主导产业突出的专业功能县城。
(三)合理发展农产品主产区县城。支持位于农产品主产区的县城发挥特色农产品产地优势,探索“种养殖在乡村、加工配送在县城”有效模式,就近就地做优做强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把产业链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