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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阶段与新特征

2014-09-04 09:32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作者:冯 奎

四是发展模式更强调差异性。

城有千城、乡有万乡。城乡关系出现各种不同的组合,城乡统筹发展的模式也千差万别。

从城乡距离来看,大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周边地区、远离城区的地区、偏远或纯农村地区,都有城乡统筹发展的不同模式。

同一省内,城乡发展程度不同,统筹模式也有变化。例如江苏将全省区域分成三类,城乡共同协调发展是苏州、无锡等地;共同落后的淮安、盐城等地;城市优于乡村的是南京、常州、扬州、南通等地。这三类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

统筹城乡发展要有新思考

在新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出现了新的特征。各地充分发掘利用不同的基础条件,将会形成千姿百态的城乡统筹发展模式。作为政府部门,重点是正确理解自身职能,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一是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力量。在统筹城乡发展这个领域,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政府这个主体永远要承担主导者的角色。同时,统筹城乡要在发展中统筹,统筹的目的也是为了发展,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让他们为发展大显身手尤为关键。

二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使市民或农民,无论身在何处,都要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最低标准,也是最终目标。将这个目标贯彻到位,统筹城乡发展就真正贯彻实施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三是在开放的空间格局下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关于空间布局的战略思想。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发展一批重点镇,同时辅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开放的空间格局下,解决好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发展各类城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四是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推动若干重大制度性变革。在国家层面,重点要进行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比如要推进户籍管理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增强资源配置功能为导向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财政支持农村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

在地方层面,要鼓励地方层面的持续性的制度创新。要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评价和监测体系。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实施办法。搭建信息平台,有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民主化进程。建立有利于社会资金进入农村的投融资机制。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 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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