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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卫良:规划实施要坚持协调协同 实现共治共享

2016-02-04 16:53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作者:​施卫良

编者按:

在我国城市发展进入新时期之际,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会议上提出,要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做好“五大统筹”。

将“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放到了第一位是本次会议的一大亮点。近30年来的城市工作由于没有考虑到城市自身成长发展的规律,过度的倚重经济考量和城市职能,在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未来新的一轮城市建设应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进行。

为此,中国城市规划网推出系列文章,与多位专家共同聚焦城市发展规律。本期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施卫良解读协同共治规律。

施卫良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理事、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要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

这个统筹反映了在转型发展的新常态下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城市规划的改革方向,也印证了2014年规划年会的主题:“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所代表的学界的呼声。

1.尊重多元价值取向,构建有效协商机制

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规划编制要接地气,可邀请被规划企事业单位、建设方、管理方参与其中,还应邀请市民共同参与”,“要尊重市民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企业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管理”。

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以往的精英规划模式更多地强调美好的蓝图愿景,而忽视了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也造成一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被动局面。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存在着过度干预问题,导致规划实施出现偏差,使城市的公共利益与长远利益受到损害。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就是要更好地发挥规划实施中各方利益主体的作用,推动政府由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转向自下而上的社会合作互动,借助社会力量来弥补政府管理中的不足。目前,许多城市已经开展了的“社区营造”、“协作式规划”等新探索,也是治理模式下规划转型的有益实践。

2.发挥规划平台作用,汇聚社会资源与动力

在规划转型下的大背景下,规划的龙头作用正在被平台作用所替代。一方面,它是利益协调与统筹的平台;另一方面,它也是社会资源与动力汇集的平台。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下,平台技术与平台思维为我们带来了共享经济的新模式,促进了互动与共享的生产生活方式。在规划的平台作用中,微小资源的集成效应,公众参与过程的分享效应、知识及行动的传播与扩展效应,都会得到更加突出的体现。

规划部门可以通过规划平台来获取更多的公众意向与行为调查,通过规划平台实现规划编制与实施“众包众筹”,通过规划平台增强规划的公开性,真正让市民行使监督的权利。同时,利用规划平台能够更好地将线上与线下的活动结合起来,建立起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实现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实现“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规划建设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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