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规划】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作为首都的北京城,开始进行第一次(1950年-1957年)总体规划。在规划之初,原本共有3个方案。
梁思成、陈占祥的方案建议,把城墙内的老北京作为城市博物馆整体保留,将行政中心安排在从圆明园福海至丰台车站的连线为中轴的“新北京”。
前苏联专家建议将行政中心建在东起东单、西至府右街南侧的区域及天安门广场。
朱兆雪、赵东日的方案则建议,将行政中心建在建国门、长安街与前三门大街之间的地带以及午门至灵境胡同一线以南,其中包括中南海、北新华门至天安门广场周围范围的中心地带。
当时的意见认为,梁、陈方案需动用的资金太大,前苏联专家方案则没考虑长远。而朱、赵方案因为规划了内城中心风景最好的地区,规模不大,易于实现,又有许多宫廷建筑可以利用,因此最终得以入选。
在这个方案的基础上,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第一稿,即《改建和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要点》出台。1957年,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这一规划以旧城为中心向四郊发展,中心城市面积600平方公里,可以容纳600万人。在交通路线和空间分布上,基本规划出了一环、二环、三环和四环。
【第二版规划】
1958年提交中央,在规划思路上突出了消灭三大差别的思想,强调工农结合;在城市布局上强调“分散集团式”布局,把市区600平方公里的一张“大饼”打碎成几十个集团,集团之间保留农田与绿地;压缩了市区规模(从600万人缩小到350万人),扩大了市域范围至16800平方公里,强调大力发展城乡结合的新市镇,第一次提出在广大郊区发展工业的思想,把市域人口规模定为1000万;在生活组织上提出按人民公社原则组织居民集体生活。
【第三版规划】
“文化大革命”时期,总体规划被下令暂停执行,规划局被撤销,规划工作被搁置。北京建设一段时间内在无规划指导下进行,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和浪费。第三次总体规划修订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来的,鉴于当时文革尚未结束,虽然对上一版规划的问题在新一轮总体规划中都提出了对策,但未引起重视,被搁置了起来。
【第四版规划】
第四版规划于1983年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鉴于北京已建立起较强大的工业基础,在城市性质中不再提经济中心,而是强调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强调除工业外的多种经济事业的发展。第二,提出不仅要保护文物古迹,而且要保护其周围环境,对旧城实施整体保护。第三,强调了“骨头和肉”要配套的原则,加强住宅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第四,第一次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专题列入总体规划,提出了“治山治水、防治污染、兴利除弊、提高环境质量”的目标。
【第五版规划】
1993年,国务院批准了北京市的第五次(1991年-2010年)总体规划。在这一版规划中,提出了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强调市区不再扩大规模,而是在市区外围建设卫星城,以疏散中心城市过密的人口和产业。由于意识到古建筑的历史价值,这次规划还首次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作为独立章节提出,从整体上保护北京旧城、传统城市中轴线、保护胡同格局等。
【第六版规划】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总规提出北京的城市目标明确为“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在这份期限为16年的城市远景规划里面,首次提到了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新规划对北京空间布局进行重大调整,将过去“单中心”的发展格局变成“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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