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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草案)公示

2017-07-04 11:3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一、公示说明

《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总规)草案于2017年4月编制完成;5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专家论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应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现对总规草案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对规划草案的内容及社会维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规划局。

总规草案还通过以下网络公告:

连云港市规划局:http://layout.lyg.gov.cn/

总规草案在以下地点设有现场展示:

连云港市规划展示中心规划公示厅(朝阳东路66号)

公示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8月11日

公示单位:连云港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18-85401990 85412678

电子邮箱:78192949@qq.com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金海财富广场A座2106总工办、2006法规处

二、《总规》编制内容简介

(一)总规修编的必要性

2014年5月赣榆撤县设区后,市区行政辖区面积和人口均增加一倍左右;2015年5月江苏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连云港作为核心区和战略先导区;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将连云港确定为全国七大石化基地之一。上述宏观形势的变化要求亟需通过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从而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和发展。

(二)总规修编过程

1.规划实施评估工作。2015年10月,市政府在南京组织召开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实施评估报告论证会,通过了专家论证。

2.修编申报。2015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复函同意我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3.编制纲要。2016年2月编制形成了的纲要成果。2016年9月,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纲要论证会。

4.编制成果。规划成果包括区域协调、城镇化和发展规模、市域城镇体系、资源保护和空间管制、中心城区布局、中心城区综合交通等十余个章节。

5.组织论证。2017年5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连云港主持召开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论证会,充分肯定并原则通过了规划成果内容,达到了国家和省有关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编制的要求。

6.人大审议。2017年6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成果。

(三)总规主要内容

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

1.总体目标

抓住国家“一带一路”等多重叠加机遇,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远期至2030年,持续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成为发展开放创新、生活宜居现代、环境绿色低碳的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

2.规划期限

现状:2015年;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3.规划层次及范围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市域:连云港市市域行政范围,包括海州、连云、赣榆3区和东海、灌云、灌南3县,土地总面积7615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6677平方公里。

规划区:连云港市市区行政范围,面积3012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北至市界,东至大海,南至善后河,西至沈海高速-长深高速、蔷薇河、242省道,约1240平方公里。

4.城市性质及职能

全面对接与落实市《十三五规划》要求,将连云港定位为: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结合形势发展与上版规划原城市定位表述,将城市职能优化为:国际化港口枢纽城市、现代化港口工业城市、特色化海滨旅游城市、生态化休闲宜居城市。

5.市域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2020年,市域总人口500万,城镇化水平68%,城镇人口340万;2030年,市域总人口620万,城镇化水平77%,城镇人口477万。

6.市域空间结构

规划“一横两纵,一核多极”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一横两纵:一横即沿东陇海城镇轴,两纵即沿海城镇轴、连临-连淮城镇轴,衔接“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强化轴线对城镇、产业的聚合作用。

一核多极:一核即中心城区,多极即东海县城、灌云县城、灌南县城和市域重点中心镇,打造市域城镇化核心载体,推动各县城和重点中心镇积极参与区域分工,不断完善和提升发展能级。

7.多规合一

本次规划开展了《多规融合导向下的规划编制研究》专题研究。专题综合考虑了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港口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多个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相互关系,通过梳理城市总体规划与多个相关规划之间的目标、指标、空间布局等方面的联系,提出城市总体规划与多个相关规划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编制要求,同时对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内容提出协调和化解的建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和实践了多规合一的规划理念。

8.中心城区规模和总体布局

本版规划中我市中心城区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190万人以内,用地规模控制在245平方公里以内;203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260万人以内,用地规模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

结合赣榆整体撤县设区,积极推进赣榆融入主城区。保护生态、保障安全、保证发展,顺应港口转型升级与港产城融合发展要求,将“一体两翼”的港口及其后方产业园区、城市生活区一并纳入中心城区统筹考虑,优化并调整用地布局。

强化山海港城特色风貌,构建蔷薇河-临洪河生态廊道、云台山-连岛生态廊道、滨海复合发展廊道三大生态与旅游廊道,充分彰显连云港山海河自然资源特色,并成为城市生活区外围主要的生态屏障。

结合城市实际建设发展需要布置多片的功能板块。海州片区是集中体现连云港商业氛围和文化特质的综合生活片区,高新区片区是以研发、行政及旅游服务等为主的科创片区,连云片区是以国际物流、高端商务、商贸等为主的国际贸易与商务服务片区,开发区片区是以新医药、新材料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徐圩片区是城市南部重要的临港产业基地及国家石化基地,赣榆片区是以海洋经济、海滨旅游休闲为特色的滨海城区。

9.综合交通体系

依托“一带一路”航路通道和陆路通道的区位优势,扩大东西双向开放水平,支撑连云港打造区域性国际枢纽港,建设海港、空港及高铁站三大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构筑“一横两纵一环”的市域综合交通走廊,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一横”为东陇海走廊,包括陇海铁路、徐连高铁、连霍高速、沭新河等,承担国家及区域重要的东西向交通联系功能;“两纵”为沿海走廊和连临+连淮走廊,包括沿海铁路、连临铁路、连淮扬镇铁路、沈海高速、长深高速、通榆运河等,承担国家东部沿海南北向交通功能,联系周边城市;“一环”为城区过境和疏港环线,包括沿海高速、G204、连霍高速、G311、烧香河等,以承担城区过境交通和主港区疏港交通功能为主。实现沟通南北、连接东西,支撑连云港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

加快快速路网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公交,建设外畅内达、安全高效、多样选择的现代化、可持续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以强化城市片区、加强沿海及城港联系为原则,优化上版规划快速路网结构,形成“两纵三横六连”的快速路网络布局。“两纵”为G25城区段快速化改造、临洪大道,主要强化沿海及沿海与主城联系;“三横”为S242-大港路、圣湖路-港城大道-新光路-江苏大道-张圩河路-海滨大道、东风路/秦东门大街/九岭路,主要强化城港联系;“六连”为海青路、盐河路南延、宋庄立交连接线、汇晶路、连霍高速末端、连岛景区连接线,主要加强城市与片区内外联系的便捷性。构建“窄马路、密路网”的整体城市道路格局,中心区路网密度不低于10公里/平方公里,居住区路网密度不低于8公里/平方公里。预控城市轨道等重大城市公交廊道。

10.城市综合防灾

根据《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各类法律法规,严格保障核安全、石化安全等影响城市发展的重大安全问题,加强核电站周边规划限制区、石化等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等范围内的用地建设与控制;严格依据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及地质安全等要求,加强云台山周边管控,对山体及周边建设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及地质安全评价。将易塌陷范围(1、2级区)作为禁建区,建议新浦磷矿停止开采,矿业停工后重新经地质安全评价后确定实际可建设范围。建立以防灾应急管理与防灾应急设施组成的城市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城市抵御各类灾害的能力,实现对城市的安全保障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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