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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德慈:城市规划核心价值观——尊重城市发展规律

2016-03-09 10:20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编者按:

1月28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60周年院士专家座谈会”在京召开,邀请了城市规划界多位泰斗级专家参会,共同探讨对当前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会工作进行指导。以下是学会名誉理事长邹德慈教授的发言。

邹德慈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名誉理事长

2015年底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对于我们城市规划专业和行业来讲都极为重要。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是刚刚建国时召开的,更重要的其实是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七届四中全会。1949年那次会议的核心是党已经开始进入全国的解放,统治全中国,所以党的工作重心要从农村转到城市,这个非常重要。 1962年、1963年连续两年召开全国性城市工作会议,其核心问题是解决区域城市化,正是那两年国民经济遭遇到严重困难,城乡要调整,怎么调,压缩城市,上山下乡,这是逆城市化的部署,跟着就是一系列经济上的大政方针,调整城乡关系,压缩城市人口。我认为当时一系列大政方针的趋势是去城市化,而不是促进城市化,这是大的形势决定的。1978年也开过一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之后就是时隔37年的本次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所以这次会议非常重要。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期召开这次会议是有需要的,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次会以后中国城市方面的工作面临着新的时期,很多重要的问题要研究,要重新认识研究,定出新的方针政策。

关于对城市发展规律的提法和认识是最重要的,是核心问题,为什么这样讲?多年来从中央国家的领导层面来讲,这样讲城市是第一次,这是核心价值观的问题。城市是客体,从成长到发展是有其自身客观规律的,是自然历史过程,即使是世界性的大城市,在一定条件下很可能也会从兴盛到衰退,这点认识不容易。建国以来历经变化,对城市的认识虽然没有高度概括的总结过,但是不断地变化,需要它的时候就认为它是存在的,不喜欢它的时候就可以不管它了。从建国初期以生产为核心,生产是第一位的,城市是第二位的。城市意味着生活,有钱了搞生产,必要的配配套,至于它本身到底有什么规律性,好像没有认真提出来研究。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希望学会除了其他工作以外要认真研究城市自身的客观规律,将其作为一个常态的课题来不断研究,进而推动人们对城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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