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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简况

2017-03-31 13:58 来源:住建部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2016年8月出台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二是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要求各市(州)建立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牵头、文物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三是建立工作动态信息反馈,要求各市(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定期将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报送我厅;四是落实专人负责制,建立了全省业务联系QQ群,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

(二)扎实开展摸底调查。我厅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指导全省设市城市和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县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对本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现状情况进行统计,完成了数据汇总工作。我省目前共有现状历史文化街区51个,现状历史建筑163个。

(三)顺利完成年度划定任务。2016年度,我厅在前期现状普查的基础上,共新划定历史文化街区11个,历史建筑32个。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厅将按照前期已制定的方案要求,继续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新划定和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年计划完成总体工作量的60%。

一是督促尚未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市(州)和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全年完成60%的规划编制任务,并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查。

二是指导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进一步厘清历史建筑目录,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加快地方政府公布及挂牌保护进度。

三是适时开展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帮助各地找出问题,完成既定目标。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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