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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发布会:国土开发强度设天花板

首部全国性国土开发与保护规划发布

2017-02-10 09:4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隽

国务院新闻办9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就近日发布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进行了解读。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作为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纲要》构建了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综合整治“三位一体”的框架,其编制实施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合理的空间规划体系,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

构建多中心网络型集聚开发格局

《纲要》规划范围涵盖我国全部陆域和海域国土(本次规划暂未含港澳台地区)。在谈及国土开发思路时,姜大明表示,“要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兼顾重点开发与均衡发展,通过加大重要节点和轴带开发力度,增强集聚开发的辐射带动作用。”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刘苏社介绍,“集聚开发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要素的集聚效益,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区域集中,打造一些具有一定竞争力、辐射带动力较强的重点经济区。”

对于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开发格局,刘苏社认为,一方面要推动建设国土开发集聚区,主要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优化开发、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城镇布局,促进城镇集约紧凑发展,提高国土开发效率,使这些地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另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国土开发的轴带。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和综合交通运输网络,重点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向交通干线和连接通道有序自由流动、高效集聚,推动市场深度融合。

分五类三级实施全域保护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说,“国土保护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只有加强保护才能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他介绍,《纲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将保护作为规划的核心,保护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即分类、分级保护。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依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环境质量、人居生态、自然生态、水资源和耕地资源5大类资源环境保护主题。区分保护、维护和修复3个级别,将陆域国土划分成16类保护地区,实施全域分类保护。

在《纲要》提出的11项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中,多项涉及国土保护。其中,到2030年,耕地保有量要保持在18.25亿亩以上,用水总量不超过7000亿立方米,国土开发强度不超过4.62%,城镇空间控制在11.67万平方千米以内。

综合整治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

“国土综合整治的目的是改善国土质量,提高利用效率,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赵龙介绍,《纲要》明确提出综合整治侧重于五个方面,即“四区一带”:城市化地区、农村土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海岸带和海岛。

他提出,城市化地区整治的重点是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城中村、棚户区和老工业区的搬迁改造,优化用地结构,地尽其利,地尽其用。

农村土地整治侧重于农村居民点的综合整治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我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是300平方米,存在散、乱、空的现象。通过整治,既改善人居环境,同时加强基础和公共设施服务。”赵龙说,到2030年,全国要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

此外,对于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北三河燕郊地区出现多个楼盘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或者是违建一事,姜大明表示,现在正在解决,已经有一部分住宅通过了解历史情况、完善手续,可以登记了,估计在不长的时间,这个问题就会解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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