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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市区”是中心城市 效益外溢的表现

2016-08-11 09:39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记者 高萌

何为“大都市区”?昨日,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原所长牛凤瑞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大都市区”指以一定规模以上的中心城市为核心,与周围地区保持强烈交互作用和密切社会经济联系,沿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分布的巨型城乡一体化区域。

目前“大都市区”具体概念和范围,学界未形成一致认识,但从本质看,存在诸多共识。牛凤瑞表示,已有学者由人口、GDP、空间距离等要素来界定大都市区,基本要求为:中心城市非农业人口至少20万以上;外围地区GDP中的非农产业比重与劳动力构成中的非农劳动力比重分别为75%和60%以上;与中心市直接毗邻,通过较好的公路网连接。

“大都市区”与城市群概念不同

“‘大都市区’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功能地域结构形态的反映。”牛凤瑞说,这类城市功能地域强调中心城市本身,其外围的卫星城镇、邻近县(市)一般非农产业较发达,已具备相当的城市功能,与“母城”在行政管理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上联系密切。由此,“众星拱月”形成较强城乡一体化的城市功能区域,“做大做强”打造规模化优势。

长江日报记者注意到,9日,江西省住建厅还公示了《环鄱阳湖生态城市群规划(2015-2030)》。都是一体化发展规划,为何出现“城市群”和“大都市区”两个概念?两者有何区别?牛凤瑞表示,“城市群”强调空间聚集形态,着重发挥多个城市合作共兴效应,范围大;“大都市区”则强调中心城市本身,是其效益外溢的表现,范围小。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更是将两者区别简要概括成“两大”不同:空间尺度上不同;融合深度上不同。孙不熟介绍,“大都市区”强调以一个城市为核心发展,与周围地区联系非常紧密,具体涉及交通、社保、税收、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空间尺度范围小于“城市群”。“城市群”则重城市间合作,更多像一个并列关系,范围广,有的甚至涉及跨行政边界。“通俗地讲,一个是地铁就能全部贯通的区域,一个是城际铁路到达的区域。”孙不熟说。

“母城”辐射“子城”一体化发展

“对规模发展的追求是大都市区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因。”牛凤瑞说。他表示,城市在空间上的结构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投影,理论上讲,随着城市的形成和演化,越来越多的城市行为者追求规模发展的个体行为多重叠加。牛凤瑞说,“扩散——再聚集”的方式,城市化得以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终而形成“大都市区”。

由此看来,“大都市区”的城市发展新格局是一个中心城市效益外溢的表现。牛凤瑞指出,“大都市区”的谋划为中心城市周围的卫星城镇以及邻近县(市)带来了发展机遇,各种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转移。两者之间,以快速交通网络连接,丰富多样的轨道交通,除了地铁,还有有轨电车、公交化运营的市域铁路。以此为基础,周边地区接收到“母城”的“辐射”,医院、学校和大型文体设施将积极引导向周边地区布局,卫星城的文化、体育设施和主题公园、城市绿地等建设规模也将扩大。

“不可能什么都放在一个城市中,中心城市会‘吃不下’。”牛凤瑞表示,除了将资源要素外溢,“大都市区”的发展格局还有效疏散了中心城市密集人口,使中心城市人口承载力增强。此外,“众星拱月”形成的规模优势,在产业布局等方面也可以打造成更加优质的一体化城镇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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