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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话名城 | 刘仁义:我与名城的故事——感悟与启示

2022-12-16 20:26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导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已走过40个春秋。

40年来,我国历史文化保护制度不断完善、理念不断提升、力量不断壮大,保护对象不断扩充,保护利用工作经验不断丰富。

40年来,一大批千年名城的守护者,秉承情怀与责任,发挥专业与技术优势,探索出了众多原创性、全局性、可复制、可分享的名城保护实践经验,留下了一段段难忘的回忆。

值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建立40周年之际,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推出“规话名城”专栏,该专栏为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发起的征集文章,讲述学委会委员们守住变化中“不变”的文化根脉的故事。

作者 | 刘仁义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教授

从事名城相关工作的大都为城市(乡)规划专业的人士,我是学建筑的,在高校工作。早期主要从事教学工作和做点建筑设计,后来接触了一些修建性详规和众多街道立面整治、既有建筑改造等,关注于徽州民居研究,也就逐渐涉足规划领域和建筑遗产保护。

2011年,在时任安徽省建设厅吴晓勤厅长和时任规划处高冰松处长引荐下,时任中规院总规划师、名城学委会秘书长张兵先生在安徽歙县历史文化名城年会期间带着我第一次拜见学委会王景慧主任委员,于是我成为名城学委会一员,开始正式参与名城保护相关工作。

安徽省现有15座历史文化名城(其中国家名城7座),众多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和徽派建筑构成了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大省。以安徽省名城保护工作为例,回顾一下我和名城一起走过的岁月。

1 引以为荣

“名城四十年”了,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名城”仅是一个称谓,引以为荣的称谓(至少在安徽是这样的)。我国自1982年开始颁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安徽省自1986年和1996年分别开始有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此时,大家仅仅作为是一种“荣誉”,对名城保护几乎没有认识,也没有开展相关学术研究,甚至连“名城保护规划”都没有编制,相关保护工作也仅仅停留在说说而已......

这期间(上世纪90年代),我也就是知道“名城保护”这个名词而已。因工作原因,时常带学生对皖南古建筑进行测绘和美术写生,记忆最深刻的是村民翻建自建房,痛心于农家院子里堆着很多拆下来的木头,这些将作为“柴火”灰飞烟灭,其中还有很多是精美的木雕,至今我还保留有捡回来的一块“字匾”和几块“小人木雕”。

2 引以为戒

上个世纪末,随着城乡建设工作的迅猛推进,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存量巨大的徽州民居的破坏速度惊人。广大农民群众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解决徽州民居的通风采光等不能满足现代人生活需求的问题,普遍追求砖瓦房、高楼大厦......

从目前的遗存现状分析,安徽省保存相对完好的历史文化资源黟县和歙县都是相对交通不发达、经济较落后的偏远山区;皖中和皖北地区多处丘陵和平原地区,地面上的建筑文化遗产遗存相对较少。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保护成效和众多令人痛心的“大拆大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们开始“引以为戒”,探索追求保护和发展的辩证关系。

3 引以为鉴

安徽在名城保护某些方面有先驱、先导地位。1996年,建设部城市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建筑学会在屯溪召开了我国第一个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会议明确指出“历史街区的保护已经成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一环”,此后,历史街区保护逐步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重点所在,对一段时期全国历史街区相关的保护实践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祖籍为徽州的朱自煊先生绘制了1986年版的屯溪老街保护与更新规划,其指导方针、规划原则作为历史街区保护的成功经验、规划范本、示范项目,成为我国历史街区保护的重要范例,对后来历史文化街区制度的确立起到了带动作用,并对我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86年,西递人用一张写在香烟纸盒上的两毛钱门票开启了中国乡村旅游的先河。进入21世纪,随着人们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的增强,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相继出台,保护成效初显端倪,人们开始“引以为鉴”持续推进名城保护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4 责无旁贷

近十年,随着名城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我走遍了安徽省的所有名城,走街串巷时偶尔能碰到老人热情的招呼:“刘老师又来了”。有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我开始思考一系列问题,就此提出以求斧正:

(1)“他们真的不知道”

曾随访某地拆除历史建筑媒体曝光事件,已被告知“就媒体曝光事件现场调查”,到达现场时,挖掘机仍然轰轰隆隆,一堆堆废墟历历在目。仔细询问为啥拆掉那栋历史建筑后,相关人员振振有词告知“依批准的规划,这里有一条24米宽的道路......”;指着剩下的孤零零的挂牌历史建筑昂首挺胸告知“该保护的都留下来了”。当查阅相关上位规划获悉,此处为一保护规划已经编制的历史文化街区,被拆除的大部分“破房子”在保护规划核心区内,且有一栋被认定的历史建筑。遂告知“这是违法”,然而,包括领导在内的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都不以为然,告知我“你在危言耸听吧”!

(2)保护更应该强调利用

走进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村落,都会发现有一批破烂不堪的老房子和修缮不完整的文物建筑(或是锁着大门的文物建筑)。文物建筑目前是完全靠财政拨款,而且是“给多少钱,干多少事”,即使修缮完成90%,剩下的也还是等资金,即使修缮完成,大多也是闲置在那里,还要付看护费用,在此等着坏了再修。历史建筑之类就显得更可怜了,最后的愿望是等着“有钱老板”来开发。被动坐等其自生自灭式保护凸显“不作为”、“不负责”的懈怠,盲目的政府(或企业)收储和毫无节制的开发带来了众多死城(街)或面目全非的景象。保护理应先策划利用方式,有序推进。

(3)编好“规划”,更应监督实施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质疑“城市和乡村是否给规划坏了”?“规划”即为提前的谋划,所有的规划都是通过“严格”的论证方可出台,众多被约定为法定规划,而执行情况如何很少被关注,今年开展的“保护规划实施评估”正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但似乎有些流于形式;尚未执行的规划就被修编时常发生。规划修编除了应对形势的变化,也不排除当年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遭质疑。我曾对一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行统计,短短的几年内,关于历史城区的相关规划编制了12项,出资7家规划编制单位,都表明“调研详实、基础工作扎实、技术路线清晰......”,这里涉及重复基础调研工作和相关标准依据不统一等问题,也不能排除“基础工作”的结论都是相同的。因此,在近两年安徽省实施历史文化保护评估调研时,我们一再强调“注重规划实施评估,寻求相对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合作”。

皆因参与而收获众多,历史文化保护千秋万代,永远在路上。

安徽建筑大学 刘仁义拙笔

20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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