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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虽然其实施难度却越来越大,但中央政府一直以各项规划为指引,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和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着重强调了这部分工作:

  “要更大规模加快棚户区改造,决不能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

  “以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分级负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今年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580万套,增加110万套,把城市危房改造纳入棚改政策范围。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增加100万户,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住房救助。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姚中民:棚户区改造既能安民心又能促经济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棚户区改造经验交流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透露,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棚户区改造约2100万户。其中包括城市棚户区1470万户,林业棚户区159万户,垦区棚户区18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281万户。这个数据来源于各级政府连年来的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比如,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实际完成了506万套。中央政府在财政拨付方面,比2013年增加了9%。 阅读全部 》

杨甫旺代表:棚户区改造与新型城镇化“合辙”

  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中低收入困难群体,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使居住在设施不全、配套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的棚户区中的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其次,通过棚户区改造统筹考虑公共服务配套和基础设施的改善,能够有效解决的是棚户区脏乱差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的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和人居环境。 阅读全部 》

侯淅珉:今年棚户区改造安置以实物和货币并行

  在棚户房改造过程中,由于建房时间问题,少则两三年,多则七八年棚改户才能住上新房,甚至一些老人在过渡的过程中去世。侯淅珉介绍,为了尊重棚改户的意愿,今年将实行房屋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政策。货币安置最大的好处是居民房子被拆了,可以立即通过市场买到新房,直接实现“安居乐业”,还可以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型,选择适合家庭居住的房子。 阅读全部 》

棚户区改造不可操之过急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棚户区的人居环境长期没有得到改善,其破败的物质空间环境成为城市的伤疤。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2004年,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全省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2005年,国家启动了对中央下放东北三省煤矿棚户区的改造;2008年,党中央、国务院拉开了各类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大幕。 阅读全部 》

棚改,重“量”更须重“质”

  为发起全国棚改新的战役,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认真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意图,高度重视棚改工作;要加大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各省、各省对市区的督察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对棚改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周对地块、户数、进展情况和问题进行汇总,做到“情况清晰,问题得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与国家开发银行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地要抓好法治建设,把动迁工作纳入到法治轨道。  阅读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