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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城市治理的标准与模式

——国外城市治理经验研究之一

2015-03-02 10:32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作者:张诗雨

良好城市治理的标准

良好城市治理的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的可持续性。城市必须平衡兼顾当代人和后辈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需要。领导者必须在可持续的人的发展方面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并有能力为共同的福利而调和各种不同利益。

第二是下放权力和资源。应根据附属性原则分配提供服务的责任,亦即在最低的适宜级别上按照有效率和具有成本效益的原则分担提供服务的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过程的潜力。权力下放和地方的民主制度应能使各项政策和举措更加符合优先事项和市民的需要。

第三是公平参与决策过程。分享权力的结果是公平地使用资源。男女市民,特别是穷人,应能平等地选派代表,参与所有的城市决策和资源分配过程,使他们的需要和优先事项得到平等的解决。包容性城市为每个人提供平等机会,获得基本的、适宜标准的营养、教育、就业和生计、保健、住房、安全的饮水、卫生和其他基本服务。

第四是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效率。城市必须有健全的财政制度,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管理收入来源和支出,管理和提供服务。并根据相对优势,使政府、私人部门和社会各界都能正式或非正式地对城市经济做出贡献。

第五是决策者和所有利益有关者的透明度和责任制。人人有机会获得信息和信息的自由流通对于透明和责任分明的管理至为重要。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实施应做到透明而具有可预测性。政府官员应始终保持专业能力和个人品德的高标准。

第六是市民参与和市民作用。在城市中,人民必须积极参与谋取共同的福利。市民尤其是穷人必须得到权利来有效参与决策过程。另外,还有一个包容性。既是一个原则也是一个目标。其贯穿于整个城市治理过程。

城市治理的几种模式

全球化的时代,城市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直接推动了城市治理研究的兴起。由于时空和背景不同,城市治理模式具有形态的多样性。同一国家背景下的不同城市,以及不同的城市部门,显示不同的治理模式,并且不同的治理模式有着不同的理论基础。城市治理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区域,甚至同一国家的同一城市在不同的时间可以呈现出各自的特点。更确切地说,每一种既定的城市治理模式都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会引发一套新的改革方案,这种改革的循环有助于对变革过程感兴趣的学者进行研究。目前,有关城市治理模式选择的实践正在经历一场广泛性变革,其广度和深度可谓前所未有。这种变革是对前期治理模式选择实践的检讨和反思过程,也是对新时代、新环境的适应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