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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城市更新的社会治理创新

--以上海浦东缤纷社区行动为例

2018-11-05 14:25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2018年10月20日,2018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市更新学术委员会年会在重庆大学举行。在会议主题报告中,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发表了题为“城市更新的社会治理创新:以上海浦东缤纷社区行动为例”的主题报告。报告主要从城市缤纷社区行动的性质与意义、城市更新的企业化模式、社会治理定义及缤纷社区行动案例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于海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首先,于海教授介绍了缤纷社区行动的性质与意义。缤纷社区的建设主要立足于微空间改善,包括活力街巷、活动策划、慢行网络、艺术空间、口袋公园、破墙行动、公共设施、运动场所及林荫街道九项运动。其反映的是城市更新模式的两个转变:从资本化空间向生活化空间转变和从空间改造向社区营造转变。相较于政商主导的大拆大建模式,缤纷社区行动代表了城市空间的二次更新,包括人性尺度、生活空间、互动社区、居民自治、多元共治等特征。

图1 缤纷社区建设九项行动

于海教授接着就城市更新的企业化模式进行了阐述。相较于西方,中国的城市政府更倾向于将行政资源直接注入到城市间对于投资、产业和人才的竞争中,利用政府对土地、规划、制度等公共资源等的垄断权力,如同企业一样追逐短期的经济利益和“政绩”。中国城市政府的企业化,在地方发展压倒一切的政府动机和土地开发利益最大化的资本动机高度契合的情势下,必定走向政商联盟的企业化治理。而政商合作大拆大建的主流模式,就是政府企业家型的开发和治理模式,其要点是,第一,政府像企业家那样将城市当企业来经营,以获取空间和土地的最大收益为目标;第二,政府城市开发的战略合作者是地产开发企业。

由于从资本化空间生产向生活化空间营造的转变,必定是自下而上的、面向生活的、来自所有利益当事方的,以及全社会共享的,因此微空间的改造必定会指向或转向社会参与的社区营造。

图2 城市生活所面临的空间和互动问题

于海教授从一系列缤纷社区行动中选取了四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介绍。在东亚太平金砖大厦项目中,政府成为关键行动者,在打破市政红线(空间使用权)的同时又不逾越产权红线(空间产权),重新联结碎片化空间,改善路人的空间体验,创造开放的公共空间,建立“三(业主)+一(政府)”的治理结构来进行平等的协商和统一的规划,由此把业主空间改善的私事,提升为整个区块空间的二次更新,实现集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在共治中共存共生共赢和共同增长的局面。

图3 东亚项目改造前和改造设计

在立邦“为爱上色”墙绘项目中,企业公益通过公众平台以政府公信力和号召力支持汇聚而来的各方的创议和资源,发展共治的结构和共建的机制,最终达到成就共享的结果。

图4 立邦“为爱上色”项目墙绘

在福山路跑道花园项目中,社区基金会作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承担了多重角色,具有双重优势。在民间眼里,社区基金会具有某种准公共机构的号召力和权威性,使其在推进公益品的生产上具有一定优势;在政府眼里,基金会具有非政府机构的灵活性和广泛的社会联系面,使其在创新治理和资源整合上具有优势。

图5 福山路跑道花园

同心亭项目则体现了政府治理下的居民自治:街道政府通过设立自治金来落实培育和发展居民的自治,落实居委会充当居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志愿组织的功能。并通过作为社会资本的人力资本(志愿者)、作为公益资本的经济资本(自治金)和作为合法性资本的组织资本(居委会)三种发起和实现自治的资本相互结合,为居民集中表达需要和创议,最终成为一项社区自我改善的行动。

图6 居民参与社区同心亭建设

于海教授最后就社会治理的中国逻辑进行总结:在管理和服务上应当指导居委会建设,加强居委会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等职责;在居民自治上应当推进社区共建共治和居民自治,组织各类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参与社区治理,完善居民区治理体系;转变政府在更新中的角色,支持社会参与,开放合法性资源,走出政府事务体制,达到社会治理共治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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