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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

2018-05-04 16: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进华

“城市空间治理”作为社会治理重心下移的实践路径和行动方案,需要多学科赋予动态、辩证和发散的深度探讨。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是观察与评估当下中国城市空间治理的分析视角与研究向度。构建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是遵循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逻辑的战略高位,是中国城市化形态升级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理解城市空间治理,实现人和自然、经济繁荣与环境优美和谐共生的城市化发展大势。

缓解人与自然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城市的核心是人”,“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为推动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不可忽视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日益紧张。

中国城市化总是由传统工业化推动的,但与西方不同,中国城市化是驾驭资本和利用资本的空间生产过程,其核心始终是人民而不是资本。然而,中国城市化也具有全球工业化的普遍特性。从本质上看,传统工业化是人以工业生产的方式改造自然界以实现自身发展的过程。传统工业化的文明形式是工业文明,其典型特征是劳动组织集中化、生产规模扩大化,其主导逻辑是人对自然的利用。在传统工业化和工业文明推进过程中,人与自然的矛盾变得日益紧张,使得自然逐渐从人的发展条件变为人的发展限制。

基于传统工业化和工业文明的城市发展无法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问题,这是由传统工业化的基本生产方式,即对自然资源的高度开发利用决定的。可见,要跳出城市发展的生态困境,必须开启一条超越传统工业化和工业文明的城市发展道路,构建一种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

合理配置空间资源

构建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诊治工业化城市的各种弊病,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其核心在于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是驾驭资本逻辑逐利性的需要。资本在创造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性,对于现代化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但问题在于,资本就其本性来说是自我积累,城市空间结构问题、生态环境问题、人的发展问题都不是其关注目标。因此,在驾驭、利用和限制资本逻辑过程中,需要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一方面,对资本发展所支配的空间资源进行配置,根据城市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不同类型,划定资本运行的范围和边界,既让资本提供城市发展动力,又防止资本对城市生活线、生态控制线、文化保护线的突破。另一方面,对资本在其活动范围内造成的一定的空间资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行纠正,以空间资源二次分配、多次分配的方式促进空间正义。重建资本的社会责任、推动资本逻辑的人本化、生态化转向,是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是应对生态资源有限性的需要。面对有限的空间和生态资源,在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条件下,合理的空间资源配置是保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优质高效地利用有限的空间和生态资源,通过最优化的空间资源配置来实现代价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城市生活的向往。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张力和平衡,科学合理配置空间资源,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实现经济发展、生态发展和人的发展的有机统一。把握好城市实体空间和虚拟网络空间的张力和平衡。虚拟网络空间具有“开放的结构,能够无限扩展,只要能在网络中沟通,亦即只要能够分享相同的沟通符号(例如价值或执行的目标),就能够整合入新的节点”。这种特点决定其成为缓解城市发展中人与自然紧张关系的一种空间治理模式。因而,需要对虚拟网络空间进行合理配置,适度扩大其在城市空间中的比重。但同时,也要防止虚拟网络空间比重过大带来的城市主体交往虚拟化、人际关系陌生化,并预防虚拟网络空间非理性滋生所导致的话语暴力。

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是促进空间正义和生态正义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中国城市发展而言,在城市化由“做大蛋糕”发展到“切好蛋糕”的历史阶段,城市主体对城市发展的空间正义和生态正义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的目的在于解决城市化进程中主体在占有、使用、分享公共空间资源时存在的权利不平等、不充分现象。在促进空间正义和生态正义过程中,要基于现有城市空间资源,通过合理配置方式保障同时代、同地域的不同城市主体在空间权利和生态权利上的平等性,确保不同城市主体共同享有城市发展成果;基于可持续发展原则,保障不同时代城市主体在空间权利和生态权利上的平等性,促进代际正义;综合考虑城市主体的差异性、资源配置的过程性、空间和生态条件的可承受性等因素,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现实的绝对意义上的空间正义和生态正义,将正义的逐步实现融入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去。

转变城市空间治理主题

将“生态文明”写入国家宪法,不仅彰显着党和国家对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法律确认,也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优化升级的深层价值,为生态文明引领城市空间治理系统建构提供了法制基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道路、规划方案和思想成果,为构建一种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夯实了法制保障。

坚持绿色发展,塑造城市空间生产和空间消费的生态逻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这意味着,人类要按照生态环境的规律来组织生产和推动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生态逻辑。遵循生态逻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坚持绿色发展。

这对于城市空间治理来说,需要在“空间生产方”和“空间消费方”两个维度塑造生态逻辑。一方面,在城市空间生产、再生产以及空间更新过程中,以生态逻辑置换传统的工业逻辑,坚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打造低碳、节能、循环、高效的城市生产空间,简约、舒适、和谐、安全的城市生活空间,绿色、清洁、美丽、宜人的城市生态空间。另一方面,推进空间消费观念上的绿色革命。“消费越多就越幸福”的异化消费观念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城市空间治理中,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引领和塑造“空间消费方”的绿色消费观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城市空间治理的主题由“役物”转向“化人”。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空间承载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役物”的原则进行空间治理并不能“化人”。城市的作用在于改造人,主要功能之一是缔造和改造人类自身。因此,在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空间治理方式上实现由“化地”向“化人”的转变;在空间治理理念上实现由城市经营向城市服务的转变;在空间治理目标上实现由物的经济目标向人的生活目标的转变。以“化人”为主题的城市空间治理是一种复合性(人—物—人)的空间治理方案,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适应于生态文明时代的城市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城市空间治理的整体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新时代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在城市空间治理中,要结合该部署构建整体性治理机制。形成城市空间治理的公共主体,充分发挥权利性主体、营利性主体、非营利性主体、市民主体等在空间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形成具有高度公共性的“空间治理共同体”,让“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明确城市主体公共责任,以法治方式对空间资本的社会责任、政府的治理责任、市民的基本责任进行清晰化、系统化规约。以创新的方式优化和加强城市空间治理方案的总体设计,以结构创新实现城市空间治理的制度化,以动力创新构筑城市空间治理的复合化,以机制创新落实城市空间治理的有序化,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稳固的机制保障。

城市发展不仅要追求经济目标,还要追求生态目标、人与自然和谐的目标。因此,建构一种面向生态文明的城市空间治理系统,必将成为推动人、城市、自然和谐发展的时代之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研究”(18VSJ032)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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