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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视角下的合肥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

2018-01-24 08:59 来源:合肥日报

罍街 许卓 摄

合肥,其城市的历史要追溯到先秦时期,距今约2200年。但在回顾合肥的千年发展历史时,遗憾的发现城市的历史大多停留在文献和口述之中,而作为城市文化遗产的古建筑、街道、聚落等,被完整保留下来的屈指可数。因此,须对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本课题以城市设计为角度,以“城市意象”,动态开发,文化整合为思维切入,对合肥市的整体规划与城市文化遗产的开发再利用二者进行有机的统一,探讨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之路。

一、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现状

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现状,基本包含四个特点:遗产完整性弱、遗产分布零散、遗产开发程度浅和文化品牌弱。首先,合肥的遗产完整性不强,多个朝代所遗留下来的城市文化遗址已经被严重毁坏,无法被修复。形成了“只闻其名,不见其物”或“虽见其物,不闻其详”的尴尬局面;其次,合肥市城市文化遗产只是被动式保护的思维方式。导致了分布呈现零散的特征。再次,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开发程度参差不齐,一些遗产开发并不充分,难以发挥文化影响效应。最后,合肥城市文化品牌效应较弱,文化品牌缺乏系统性的整理和建立,城市风貌趋同,导致了城市文化遗产的复兴遇到了新的困难。

二、合肥城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城市设计对策

1、建立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区

合肥市需要根据不同的历史文化语境,积极建立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区,将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城镇的风貌保护有机结合。合肥市应围绕三国文化、淮军文化、包公文化、巢湖文化和府庙文化五种文化板块的资源进行挖掘整合,并促进历史风貌协调区的设置,为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创造空间环境:合肥的三国文化历史风貌协调区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以建设好的三国遗址公园为中心来打造,通过不断丰富周边的旅游辅助设施和文化设施来恢复合肥市的“三国记忆”。第二部分是以逍遥津公园为主体,连接周边的操兵巷、飞骑桥巷、义仓巷、拱辰街、明教寺等;淮军文化历史风貌协调区应以淮军故里圩堡群和李鸿章故居为重点,进行文化景观和历史风貌的保护与更新。圩堡群须以刘老圩作为突破口,将其与周边的唐老圩、张老圩、周老圩等建立景观廊道,突破原址受限于中学等固有单位环境的现状。李鸿章故居的保护与开发须同淮河路步行街的文化开发结合起来,增加淮河路的文化景观厚度;包公文化历史风貌协调区第一部分应以包公园为中心,以芜湖路为主轴,结合宣城路、宁国路建立具有宋代韵味的特色街区,第二部分应结合包公镇的城镇风貌建设来打造,并在功能上与包公园差异化发展,建立能驻留一日以上的文化旅游小镇;合肥环巢湖文化历史风貌协调区以凸显不同时期的文化特色为目的,以小镇、寺庙、名人故居为重心,建立一带多点式的城市文化遗产体验流线;府庙文化历史风貌协调区则须以扩宽城隍庙为重心,将周边的安庆路(安徽省老博物馆至人民广场段)、蒙城路、霍邱路等统一打造,进一步激活城隍庙的辐射效应,盘活周边段家祠堂、刘家祠堂、李家祠堂原址的文化纪念价值。

2、建立城市文化遗产景观保护专门性机构

合肥须努力建立城市文化遗产景观保护的专门性机构。该机构的组成除文物保护部门以外,还应联合住建部门、发改委、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团体、媒体、学术研究机构等机关或组织。该专门性机构接受政府领导、市民监督。该机构的职责,不仅是保护城市文化遗产,更重要的是决策和引导城市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模式和路径,配合社会资本等升级附加的产业形态。同时,在各项保护和开发活动中,坚持公众参与,积极听取各方面相关群体的建议和意见,解决内部存在的利益矛盾。

3、建立城市文化遗产景观体验路线

城市文化遗产在城市空间环境内被行人和百姓感知体验,是检验遗产本身价值的重要渠道。合肥市要在其开发和再利用城市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更加重视其景观体验路线的建立。第一条主要路线,即老城区府庙文化—淮军文化—三国文化的城市文化遗产体验路线:以逍遥津公园、明教寺、李鸿章故居、城隍庙为四大标志,以寿春路、淮河路、宿州路、安庆路为体验路径,为突出城市文化遗产的标志性,对周边的建筑层高、风貌特征、色彩材质等均作统一的限制和引导,注重能融合淮军文化、府庙文化和三国文化的文化公共设施设计。第二条主要路线:为老城区内包公文化的城市文化遗产体验路线。以包公园为关键标志,以芜湖路和环城南路作为主要路径。第三条主要路线:为环巢湖区域,该区域的城市文化遗产体验须结合环巢湖旅游,以环巢湖大道为路径。

4、推进文化创意空间在城市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中的作用

合肥市要围绕城市文化遗产,积极推进文化创意空间的改造和设计。坚持结合本地特色,鼓励公众参与,建立文化品牌,深入百姓生活的原则,设计城市文化遗产及其相关附属空间。包含四类:创意民宿、文创商铺、文创产业园、文化创意公共设施。

5、优化建筑风貌的修复途径

合肥城市文化遗产的类别、内容、保存状况参差不齐。但在围绕其进行周边的改造时,都需要对周边建筑风貌进行调控和限制,以达到区域景观风貌协调的目的。一方面,要对本身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建筑群落或遗址性场所进行原真性保护。另一方面,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风貌、或具有历史性的城市文化遗产周边环境进行相应的改造性设计。

本课题以城市设计为视角,通过精细城市格局、体现城市文化传承,对合肥市城市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形成较为科学的、可持续的、有现实意义的方法体系,并对当前合肥“十三五”时期的城市建设和发展给予一定的理论参考。

(课题负责人:唐洪亚,课题组成员:陆小彪,杨荣清,钱安明,袁梦,王辉,彭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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