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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扬子江城市群” 公共安全治理机制

2017-08-02 10:15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鲁 烨

“扬子江城市群”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经济联合体,在整个长江经济带区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区域经济体的建设离不开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如何在实现区域经济稳步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各种公共安全风险,将区域公共安全管理机制中的“被动应对”化为“主动治理”,从而实现公共安全领域治理能力提升与治理体系优化,是当前社会转型期城市群公共安全协同治理的重要命题。

遵循城市群空间分布客观规律,科学建构公共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发达国家的国际经验显示,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建构城市群间公共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可以显著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针对“扬子江城市群”人口密集、城市化程度高的特点,应进一步整合各行政区域公共安全治理框架,做到安全风险点和突发性安全事件应对并重的同时,建立兼顾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多主体公共安全管理方式,整合城市群内各层次各类型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并提倡在参与主体之间建立平等交流、协商合作的互动方式。此外,由于“扬子江城市群”组成主体的复杂性,以及应对公共安全事件时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还应对城市群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指挥体系进行精心设计,并进一步设计城市群应急指挥组织结构,建立应急指挥决策实体、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救援任务之间三个层次的关系,并建立配套的合理责任承担配套机制,合理区分主体间、地区间的激励和惩戒责任。

强化“大都市”与“小城镇”联动,精准清除公共安全治理“盲区”。“扬子江城市群”经济发展水平在整个长三角中处于前列,城镇化水平较高,但除了中心城镇外,还存在着广袤的村镇区域。随着基层组织的进一步完善和信息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从整个“扬子江城市群”来看,中心城镇公共安全情况较好;但从村镇区域来看,公共安全治理组织上条块分割,职权上相互交叉,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应进一步重构村镇公共安全治理组织,强化“扬子江城市群”中的“大都市”与周边“小城镇”联动,在充分强化村镇基层组织安全“治理”与“自理”结合的基础上,实现人员、设施、行动三方面的联动。一方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人员的交流联动,充分适应中心城镇和村镇区域的不同社会情况,丰富治理经验,尤其是提升公共安全信息收集、识别、分析方面的能力,提升快速响应和决策能力;另一方面根据不同情况与中心城镇实现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行动联合和工作协调,将公共安全管理的工作网络延伸到城乡每一个部分,用好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区域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基层政府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网络为核心,其他现代通讯技术为辅助的政府内部信息传递网络,实现政府内部公共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精准清除公共安全治理的“盲区”。

创新城市群“大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形成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扬子江城市群”人口密集,经济文化社会活动复杂,带来的社会公共安全治理需求也不断增大,传统的、被动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公共安全问题应对方式已经稍显力不从心,公共安全应急预案的覆盖力度和效度都存在削弱。随着信息技术利用度的不断提升和大数据应用的快速发展,公共安全治理开始进入主动化阶段。城市公共安全以事件或危机应急处置为起点、倒追原因的管理思维模式,在复杂的现代城市社会必然会遭受思维局限和行动瓶颈。大数据思维的重要特征就是关注事物的相关关系,对于“扬子江城市群”而言,公共安全治理风险点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尤其是区域间人口的频繁流动和经济活动的高度协作对大数据共享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应进一步开放并激活各类数据,尤其是对政府数据进行有效共享和利用,保证大数据信息在公共安全领域的高效流通,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数据互联共享办法,确保不同需求主体都能成功获取,低成本使用。通过城市群间数据的共享和分析结果的互通,整个“扬子江城市群”将具备更强的以相关关系预测事物风险的能力,帮助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利用大数据技术更好地预防公共安全问题的发生。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改革与发展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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