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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赣州违法建设治理突出“四个强化”

2017-06-21 10:38 来源:住建部网站 作者:赣州市查违拆违控违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后,江西省赣州市立即启动了查违拆违控违治理工作,突出“四个强化”有力举措,实现了“控制增量、消除存量”目标。截至目前,赣州市建成区拆除违法建设158.47万平方米,拆除进度达67.85%,除此之外,在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共拆除违法建设284.28万平方米。

一是领导重视,强化属地责任。市、县、乡三级政府分别成立查违拆违控违工作指挥部,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县(市、区)、乡镇(街)、村(居)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具体承担“两违”拆除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规定,凡未做好“两违”治理工作的,在换届中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一律不得赴新岗位任职,必须把查违拆违工作做到位后再到任。

二是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印发“两违”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齐抓共管。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违法建筑暂时冻结登记、办理抵押等手续;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停止对违法建筑提供服务;国土、规划、城管等部门配合乡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公安、司法等部门对暴力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肃处理等。各部门协同配合,综合执法,有力的推动了“两违”集中治理顺利开展。

三是干部带头,强化重点突破。全面落实违章必查、违建必拆,做到“既拆小也拆大、既拆软也拆硬、既拆明也拆暗”,在拆除过程中强化重点突破,通过拆除一批违章建筑面积大、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章建筑,有力震慑一批违建户,打开工作局面。通过先拆党员干部违建、后拆普通群众违建的方式,有效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顺利推动工作开展。截至目前,针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法建设行为,共下发督办单161份。

四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建房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组织人事部门约谈,综治部门取消其所在单位年度综治评先资格,目前已行政处分相关责任人6人;对“两违”治理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职,导致违法建设现象严重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同时,对民营企业违法建设的,将违建情况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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