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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个环境总规印发实施 首次划定生态红线

2017-02-20 11:47 来源:大洋网 作者: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环宣

近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这也是广州首个“环境总规”,是未来十几年指导广州城市空间布局、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规划》还创造了多个“第一”——首次划定了广州的生态红线,首次对全市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全面评估,首次创新环境要素进行分区分类管控。并将全市近七成面积划入北部生态屏障区,明确流溪河全流域限制工业和城镇开发。

2012年,广州成为全国第一批先行开展环境总规编制的12个试点城市之一;此后历经多轮专家论证、部门座谈、实地调研;去年底,《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2月,《规划》由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据悉,《规划》有着较强的约束性,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每五年修编一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在操作上,将对规划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以及区政府落实。

流溪河水库。广报记者邱伟荣 摄

规划目标: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

在规划目标方面,《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其中,到2017年,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到2030年,全域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增加,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城市经济与环境良性循环。城市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生态得到恢复,PM2.5(细颗粒物)指标力争达到世卫组织过渡期第2阶段目标值,建立起国内领先、覆盖全域城乡的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实施带来四方面提升

第一是城市优质的生态空间得以最大程度的保留,留给市民、留给子孙后代;第二是对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环境资源的利用高效清洁节约;第三是优质的环境品质,让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喝到干净的水、吃到干净土壤种出来的粮食蔬菜,让公众有亲水空间,能够感受岭南文化;第四是优质的环境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完备,环境监测、应急、公众参与体系能够覆盖更多的城乡人口。

《规划》亮点

首次全面评估全市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规划》提出,到2017年,广州的生态承载力超载倍数控制在21倍以内。

生态红线保护将纳入干部离任审计。对违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部门、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规划》将广州市域划分为三大战略区:北部生态屏障区、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南部生态区。针对不同分区的自然地域差异和区域环境特征,提出了不同的总体战略。广州近七成面积划入了北部生态屏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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