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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2016-08-10 16:20 来源:新华社

四、着力鼓励创新创业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培育东北老工业基地内生发展动力的主要生成点,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十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把鼓励支持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发调动全社会的创新激情,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研究制定合理的、差别化的激励政策,完善区域创新创业条件,全面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东北地区推进创新链整合,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科技服务机构等参加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中试和产业化之间的有效通道。组织实施东北振兴重大创新工程。支持老工业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持沈阳市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完善创新政策和人才政策,打破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沈阳-大连等创新资源集聚地区布局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依托城区老工业区或其搬迁改造承接地,建设创新创业发展示范区,开展老工业城市创新发展试点。落实支持自主创新的有关政策,鼓励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等方面探索试验。制定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知识产权政策。

(十七)促进科教机构与区域发展紧密结合。扶持东北地区科研院所和高校、职业院校加快发展,支持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深化中国科学院与东北地区“院地合作”,组织实施东北振兴科技引领行动计划。提高高校、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建设研发转化平台。引导各类院校办出特色,支持引导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变,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大力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探索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新模式。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

(十八)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把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放在优先位置。研究支持东北地区吸引和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强化对科技、管理人才的激励。支持在中心城市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率先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面向全球吸引和集聚人才。围绕产业升级核心技术需求,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对东北地区给予重点支持。继续实施老工业基地国外引智和对外交流专项。鼓励高校培养东北振兴紧缺专业人才。鼓励设立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大学毕业生在本地就业创业。加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组织开展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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