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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对话2:​儿童友好,让城市拥有柔软的力量

2020-01-09 13:44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当坚硬冰冷的钢筋混凝土、高楼林立的商圈社区、车流飞驰的高速交通与“儿童友好”相遇,任何刚强的城市建筑与空间都会变得柔软起来。中国城市如何实现“儿童友好”赋能、彰显未来价值——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儿童友好 中国实践”分论坛聚焦于此,从实践层面给出了中国方案。

2019年10月20日上午,恰逢距11.20“国际儿童日”一个月之际,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与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学术会议厅,举办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儿童友好 中国实践”分论坛。来自国际组织、地方政府、儿童机构、规划设计机构等社会各界专家,围绕国际儿童友好城市的中国特色实践、推动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发展的策略与路径、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科学规划与实施建议、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生态创建与机制创新、中国儿童发展的成长需求与城市管理等方面,展开了精彩分享与研讨。论坛还发布了新书《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中文版)及重要倡议——《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近百位嘉宾与代表共聚于此,为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赋能。

2019年“儿童友好 中国实践”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分论坛现场

主题分享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  主持

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人居署共同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概念,指出儿童的福祉是健康人居、民主社会和良好管理的终极指标,儿童权利、儿童诉求应被纳入城市和社区公共空间。恰如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在主持时所提到的,儿童是世界的未来,儿童在城市环境中的脆弱性要求在规划建设城市时给予特别的关心和关注。

来自国际组织、政府、儿童机构及城市规划组织的专家分别从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国家关注与实施路径、联合国儿基会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主张与实践、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生态建构与中国儿童中心的理念及践行,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儿童友好建构等维度,从理念友好、政策友好、策略友好、服务友好、环境友好与空间友好等视角切入,为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中国特色实践展现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生态系统。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文珍

儿童友好城市在欧洲、亚洲、拉美国家持续推进,全球已经认定了包括伦敦、慕尼黑、西雅图、哥本哈根等400多个儿童友好城市。但是城市发展不平衡,面临的发展机会差别比较大,有的友好城市侧重于社会目标,有的侧重于环境目标,有的侧重于紧急状态下儿童的保护。我国应该怎样打造全方位的儿童友好城市,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厘清。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宋文珍回顾了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兴起,提出儿童友好城市的内涵、要素、创建路径以及国家层面的关注重点。

儿童友好型城市应该包括四个核心要义:面向儿童的友好政策、面向儿童的友好人文、面向儿童的友好服务和面向儿童的友好环境。她提到,城市应该给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产品,满足儿童多样化的需求,目前儿童公共服务、城乡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儿童服务急缺,农村的卫生保健服务跟不上需求,很多流动儿童入学、到城市里的融入还有很多困难。“通过创建儿童友好家庭、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学校等多条路径,最后汇集成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城市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应该包括这几个基本要素:一是城市管理者应该落实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制定促进儿童发展和权利保障的政策措施;二是形成儿童权利保护的工作机制,三是要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四是城市管理者应当保障儿童获得教育、卫生保健、生活条件、特殊保护等公共服务;五是要创造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环境。六是要构建一个基层儿童保护与服务的体系。她认为,规划师特别是女规划师可以发挥在个体角色上的优势,为儿童友好家庭、儿童友好社区做出示范作用,更重要的是发挥好职业角色,用好城市规划的工具,用规划设计支持政策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友好与城市空间环境的友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 Anuradha Narayan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Anuradha Narayan认为,中国政府和民间都很重视城市生活空间的打造,中国在城市规划方面所作出的让人居环境变得更为美好的实践,将给全球各国的城市发展带来巨大启发。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在城市规划工作中遵循一些基本原则,包括立足区域、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及以流程为导向等。目前与相关合作机构携手翻译和出版了《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希望能够帮助提升在规划儿童友好型城市方面的具体技能和知识。

除了在城市规划当中吸引儿童的参与,她特别强调了打造儿童友好城市的服务——“家庭友好”。联合国儿基会在全球呼吁政府和组织践行“家庭友好型政策”,以帮助父母员工能够给予他们的孩子人生最美好的开端。其中包括给父母双方提供带薪育儿假、高质量可负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带薪哺乳假和设施以及给家庭的育儿补贴等,从微观层面为中国落地儿童友好型城市提供了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 宗丽娜

作为我国一个专门为儿童提供综合服务和实践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以“中国儿童友好,燃梦城市未来”为主题,在探讨儿童友好型城市国际倡导的基础上,从理念倡导、策略制定、科学研究、项目实践、基地建设、平台建构、友好发声等七个方面,全方位展示了中国儿童中心多年来在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方面的理念与实践,并提出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可从理念认同、人力配备、特色实践与资源共享等维度打造价值共生的生态圈。

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生态建构是一个体系化的过程,包括参与、治理、城市规划、知识、服务等几个维度,除了城市的孩子,还有更多城乡结合处、乡镇、农村和城镇的弱势儿童,这些维度对他们是否足够、是否多元、是否可触摸,至关重要。中国儿童中心作为联合国儿基会儿童权利资源中心,作了大量工作:一是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理念要以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权利,推动儿童参与。二是充分探索和挖掘城市现有环境和场所对儿童的教育和服务功能,让更多儿童享受到符合儿童特点的优质环境设施和场所。三是加强国际间儿童友好型城市的交流合作和经验分享,推动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

她提到,儿童中心在2015年引入美国100多年的儿童博物馆教育,为0-7岁儿童提供全感观学习的空间,这个空间里的色彩、灯光、桌椅板凳、卫生间马桶都是适合儿童的,孩子可以自由探索、开心学习。在石家庄试点项目中,通过5年的探索,探索了以社区为基础的协同保护体系与工作机制,同时在这个基础上为社区提供儿童友好服务提供了经验。2013-2018年,儿童早期工作发展项目主要探索社区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坚持以儿童为中心、家庭为基础、社区委依托,辐射陕西、贵州、湖北、湖南、河北、新疆6省近200个项目点社区(村),建立运行村级(社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120余个。大量的工作创新实践案例引人入胜,众多观点引起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同。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吴晓莉

同样作为国内践行儿童友好城市的先锋城市,深圳在2015年将市妇工委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纳入计划当中,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作为城市发展目标;2016年,编制完成了深圳创建儿童友好城市规划,出台了战略规划,制定了行政计划和项目库,并且印出了一套工作机制。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吴晓莉从公共空间切入,以深圳4年来的本土经验为基础,讨论如何进行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设。当前,城市公共空间实现了从以规模数量优先到以满足具体使用人群诉求的转变,中老年市民参与户外健身,儿童活动和家庭亲子活动设施,以及满足青少年活动需求的运动场地,都成为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重要考虑因素。

2004年开始,深圳开始关注公共空间的精细化建设和提升:滨海休闲带历经十年跟踪建设,成为全国比较有吸引力的户外公共空间;2011年组织的趣城计划,让市民参与到城市生活方式的设计当中来。绿道网建设让深圳点、线、面公共空间形成体系,让更多市民走出家庭,到户外寻求各种活动。近几年,深圳公共空间进一步关注儿童需求,在城市的街角公园打造趣味空间,新建的公园如香蜜湖公园、人才公园等专门营造了儿童的公共空间,均获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他城市如上海通过城市公共中心关注老年儿童人群,成都麓湖生态云朵公园建设、贵州环境教育主题儿童乐园建设、长沙儿童友好型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与改造设计竞赛,都反映出公共空间的供给更加精准地面向儿童需求。

少年强则国家强,公共空间对塑造儿童生理和心理成长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公共空间体验关系到儿童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持续健康成长,比如空间的尺度、形态、材质、自然环境、日照、通风等方面能影响儿童的动态行为和感知行为,公共空间的品质会影响儿童价值观、情感、创造力、归属感等。面向城市未来,城市公共空间应从中国儿童发展现状以及儿童的针对性需求出发,打造更加有利于儿童成长与发展的公共空间,提供公共设施。引导企业参与儿童友好型社区公共空间建设,寻求合理成本下的社区公共空间提升方案;制定儿童友好型公共空间设计建设指引,引导有关部门优先采购符合儿童友好理念的儿童活动设施,进而引导企业的产品供给都是可行方案。这实际上也深刻体现了我国人居环境越来越“以人为本”及“儿童优先”的价值导向。

新书发布

有前瞻理念也有落地实践,有艰辛过程也有可喜成果。分论坛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Anuradha Narayan、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联合发布了《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中文版)。在这本手册的指导下,相信会有更多城市规划建设者与儿童工作者更加明确如何从建设目标、原则与标准等方面实现儿童友好型城市在中国的本土化落地。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卫生处处长Anuradha Narayan(中)、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右)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左)发布《儿童友好型城市规划手册》(中文版)

高端学术对话

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 主持

随后,特邀嘉宾基于各自在探索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之路中的心得与体会展开对话。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王晓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勤、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杨浚、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菁、中国儿童中心教育活动部部长朱晓宇六位来自妇女儿童组织与城市规划组织的对话嘉宾,在中国儿童中心事业发展部负责人宗丽娜的主持下,针对各城市及各领域的实践,畅谈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挑战与体会。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 王晓丹

针对深圳近几年在儿童友好型城市机制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王晓丹指出深圳一直致力于做中国第一个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示范城市先行区,从组织机制、多元参与机制、专业联盟机制、督导推进制度与宣传倡导机制等五个层面介绍了深圳市的探索。首先是整体统筹机制,系统构建、全域推进、全程参与;多元参与机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共同参与;专业联盟机制,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督导推进制度,任何工作不能只给原则,一定要有具体的指导;宣传倡导机制,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点面结合全覆盖,形成立体宣传体系。

深圳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可总结为:一是构建了一个政策支持体系;二是打造了一批可总结、可推广的模式,如市区试点、街道试点、医院试点;三是探索了一条新的路径,将友好型城市建设融入到城市治理;四是在世界层面提供了中国样板。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慧芳就长沙市在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作了分享,一是在有效组织方面,儿童友好是全社会认同的,如何有效组织是一个比较大的困难和挑战;二是关于儿童友好在具体事情上的选择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儿童优先是一个困难;三是从可持续的角度来说,要把儿童友好可持续下去,还要从各个方面给予一些可持续的机制和政策支持。

长沙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的特色可概括为主动、活动、行动。主动作为,指的是我们编了很多规划,儿童友好已经纳入战略规划、总体规划;活动,主要指以规划师为基本依托,联合多家报纸、媒体一起做活动;行动,指的是在校园周边的整治工作中做了具体行动。希望这些星星之火,通过进一步的努力能够连结起来形成点线面的系统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勤作为华东城市代表,分享了杭州在城市规划布局层面如何体现儿童友好方面的相关内容。一是规范背街小巷的相应设施,让孩子三年级就可以自己上下学;加强社区引领中心的建设,使得儿童活动空间和老年人的活动空间形成互相关照格局,对社区儿童活动设施进行修复;二是与杭州市教育局一起推动第二课堂建设;以杭州具有特色的八卦田为基地,带领孩子种庄稼;三是联合教育局相关部门开展幼儿基础教育规划,由规划馆组织一系列面向青少年的活动,让孩子们了解规划。

张勤局长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一是把儿童友好的理念植入到规划过程中;二是把儿童友好的理念融入到规划日常工作中,各个层面进行深化,形成丰富多样的儿童友好活动、儿童友好项目、儿童友好空间;三是做标志性的儿童友好项目,让全社会认识到重要性,形成样本、达成共识。

最后,张局长对于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加强儿童友好的宣传,二是加强主题教育,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在呼吁、强调儿童友好时要处理好儿童友好和全龄友好的辩证关系,儿童友好不仅仅是为儿童提供便利,更是要儿童健康成长,有更好的团结互助的环境,真正实现国家和民族的持续发展。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 杨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总体规划处处长杨浚就北京在总规批复前后推动儿童友好城市方面的一些实践向大家进行了分享和交流。一是自上而下,在总规层面对儿童友好城市价值导向进行了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总规的整体批复中提了几个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提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儿童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总体规划的目标、方向、价值导向,北京市规自委发动了更多部门协同打造儿童友好型城市,并把与儿童有关的公共事务纳入城市体检。

二是自下而上,在治理层面形成有利于推动儿童友好城市的实践。在街区治理层面为儿童护权;结合责任规划师制度,动员孩子们一起打造儿童友好公园;规划院推动城市儿童教育培训计划等等。

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种力量汇集起来,共同推动儿童友好城市的建设。从儿童的视角,在城市中关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在空间决策中为儿童赋权和赋能。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张菁从三个层面提出了女规划师委员会在建设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方面的策略。一是自身践行。女规划师需要在具体项目上践行儿童友好工作,从项目入手,从小处着眼,把项目作为实施的载体,逐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项目可以是宏观的,将儿童友好城市的理念纳入到城市发展战略当中;也可以是微观的,在社区公共空间塑造的层面上完成儿童友好的实践。

第二,要利用好女规划师委员会这个平台,团结各方力量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与支持下,联合各级组织如各个省市妇工委、项目实施主体等,合力推进建设工作。女规划师委员会又是一个跨学科的群体,通过多专业融合,多学科交叉,可以将更多的专业群体纳入进来共同努力。

第三,发挥技术优势。依托女规划师委员会的专业技术优势,如以女规划师为核心形成的工作团体组织修订编制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版),强调以人为本,全龄友好,明确了幼儿园、小学等教育设施的配建标准。现在国家正在鼓励社团编制标准,女规划师委员会可以与大家共同合作,关注儿童友好城市标准的研究与编制,待标准发布以后,可通过社会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具体项目的实施工作。

中国儿童中心教育活动部部长 朱晓宇

作为儿童机构的代表,中国儿童中心教育活动部部长朱晓宇从在儿童友好型空间中策划实施有效而丰富的儿童活动层面分享了一些经验与思考。儿童中心的活动、服务始终围绕一个中心理念,就是以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儿童参与是贯穿的主线。她认为,儿童参与活动最重要的目的是儿童发出声音并被采纳。未来可以让孩子参与到城市规划和社区治理,让他们真正知道他/她所在的城市与社区是属于自己的,从而才能激发儿童更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进而成为城市的建设者。儿童友好让城市更美好,在推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路上,中国儿童中心是很重要的力量,也希望能够与大家携手共进。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 发言

对于儿童友好型城市的本土化而言,这既是中国实践的一次相互碰撞,也是中国经验的一次相互借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晓江在高端对话的尾声提到,儿童事业不仅是儿童工作者或女性的职责,应该有更多人尤其是男性,关注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与适宜儿童的公共空间塑造与设施建设。此外,他还谈到城市高层建筑对儿童成长与发展的不利,目前的高楼影响了儿童自由地游戏、活动,城市规划者与建设者应注重这方面问题的解决策略。李院长还强调除了关注大城市的孩子以外,特别要关注生活在小城镇的儿童的健康成长。

官方倡议

那么如何关注?如何参与?如何建构?在分论坛的最终环节,中国儿童中心党委委员、学前教育部部长杨彩霞、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秘书长鹿勤联合发布《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倡议从倡导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配置儿童友好的服务资源、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构建儿童友好的参与机制、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六个维度,全方位立体式提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构的中国方案。

中国儿童中心党委委员、学前教育部部长杨彩霞(右)、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副秘书长鹿勤(左)联合发布《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

城市的建设需要稳固的地基,需要坚硬的钢筋混凝土,但也更加需要柔软的内核为城市赋予温润与鲜活,而儿童友好就是这份柔软的力量所在。精心准备的分享、发布、对话与倡议诠释了如何在中国城市化进程迸发儿童友好的力量,如何在实践层面而非仅在理念层面,真正推动中国的儿童友好。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将与更多志同道合者同心同力,以儿童友好的中国特色化实践为儿童发声!

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对保障儿童的权利、实现儿童的福祉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对 “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也是对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建设包容、安全、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这一目标的积极响应。

由此,中国儿童中心和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在2019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以“儿童友好,中国实践”为主题的学术对话上,联合发布《中国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倡议书》,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1. 倡导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由政府、妇联、教委、城市规划建设等主体与组织,通过政策执行、科普宣教、项目践行、活动推广等多样形式,在全社会倡导、普及、宣传儿童友好理念。

2. 制定儿童友好的公共政策:政府应认识到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意义,把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目标,并纳入政府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出台一系列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教育、福利等各方面平等权利的公共政策,以面向儿童友好的城市规划为指导,以维护儿童权利的政策制度为支撑,推动儿童友好的相关行动,切实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

3. 配置儿童友好的服务资源:社会各界秉持儿童友好的发展理念与服务理念,均衡配置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与儿童生活相关的服务资源。

4. 建设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政府、企业、群团组织、城市规划专业人士等群体需要共同努力,建设能够让儿童健康安全地成长、公平地享受社会服务、更好地玩耍休闲和享受家庭生活的城市与社区环境。

5. 构建儿童友好的参与机制:在城市和社区发展的公共事务中,应保护儿童被重视、平等对待和被倾听的权利,形成让儿童发声的途径与平台,构建儿童参与的机制,让儿童在实现自身的权利中成长,在参与城市与社区的共建、共治、共享中获得认同感。

6. 营造儿童友好的社会氛围:全社会都需要了解儿童、尊重儿童、关心儿童、服务儿童,共同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妇联等群团组织需要起到宣传、推动、实践的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助力形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风尚。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儿童是中国的未来、世界的未来。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同心携手,用儿童友好的中国特色化实践,为祖国未来的生力军描绘更美好的城市蓝图。

倡议者:中国儿童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女规划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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