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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好《规划》 推动“两个建成”目标实现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主任黄方方就《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国家批复实施答记者问

2014-08-04 09:00 来源:广西新闻网

问:2014年7月8日,国家批准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标志着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否意味着广西又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

答: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心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近几年来,先后为广西出台了几个重量级、国家级的规划和政策。2008年1月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是广西的第一个国家级规划。2009年12月,国家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和桂西资源富集区的“两区一带”区域发展布局;2013年7月,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要把广西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为广西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规划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是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行动,对促进东西部地区跨省区合作,促进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规划》的批复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区域发展整体布局、促进广东广西经济一体化、探索我国跨省区流域经济合作发展新模式的新部署,是国家支持广西“两区一带”区域发展布局的延续和提升,是加快建设新的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规划》明确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的战略定位,即要建设成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撑带、东西部合作发展示范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海上丝绸之路桥头堡。这些战略定位要求,要充分发挥珠三角地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形成西南中南地区新的横向发展主轴,实现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后发展地区的有效对接,促进资源跨区域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这将极大地促进广西向先进生产力靠拢,对广西加快完善西江沿线基础设施、优化经济带产业布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等具有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为广西加大与粤港澳的对接与联系、扩大对东盟开放合作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我们深信,《规划》的批复实施将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问:请问广西在推动《规划》出台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答:西江流域面积占广西的比例85%,水量占珠江的5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黄金水道。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为落实国务院文件要求,2009年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打造西江黄金水道的战略决策,随后印发实施了《广西西江经济带发展总体规划》和一批专项规划。为了推进西江经济带上升到更高层面加快建设,在2012年11月底召开的第八届泛珠大会上,广东广西共同签署了《推进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工作备忘录》,明确提出共同争取将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2013年初,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和自治区主席陈武先后对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作出了重要批示,自治区政协围绕党委、政府战略部署,把助推西江经济带发展作为履职重点,加强上下联动,深入基层调研,不遗余力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呼吁。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驻桂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提案”,在近6000件中成为5件重点提案之一,得到了全国政协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13年7月,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正式纳入国务院区域发展规划审批计划。我们制定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广西建议稿,及时提出事关广西发展全局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规划。2013年下半年,全国政协调研组以及国家发改委牵头国家部委调研组先后到广西考察指导工作,我们积极反映广西各地的合理诉求,认真做好答疑解释工作,力争把有利于广西发展的重大事项纳入国家规划中。在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广西、广东两省区派出精干力量全程参与。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规划》最终获得了国务院批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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