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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规划技术规定(2011 版)>南通实施细则》解读

2014-07-21 10:21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南通市实施细则>》定于 2014年8月1日起执行,为方便市民群众了解该《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出台实施细则?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以下简称《省技术规定(2011 版)》)于 2012 年5月1日起执行。《省技术规定(2011 版)》根据各地在上版(2004年版)技术规定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适应节约型城乡规划建设、低碳生态和保障民生等发展要发展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同时省规定明确要求,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技术规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增加技术规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局根据《省技术规定(2011版)》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省技术规定(2011 版)》进行细化,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细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建筑层高的细化

省技术规定对住宅建筑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建筑等其他类型建筑的层高,应与其功能相适应。在《实施细则》中对办公宾馆类建筑及中小型商业类建筑层高进行了控制,同时对中小型商业类建筑的挑空设计进行了限制,规范了建筑层高管理,有效避免了通过层高偷逃建筑容积率行为的发生。

(二)对建筑面积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的细化

根据《省技术规定(2011 版)》实施以来我局在实际项目规划审批中的执行情况,参考周边城市有关容积率的管理规定,在《实施细则》中制定了阳台、飘窗、入户花园、设备平台、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的建筑面积管理和容积率计算的具体规则,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公平。

(三)对建筑密度、绿地率的细化规定

《实施细则》细化了对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的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核定建筑密度计算指标时应计入和可不计入的情形,以及不得计入绿地率指标的情形,进一步规范了对建筑密度及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四)对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规定的细化

在《实施细则》中细化了各类建筑间距、建筑退界距离的管理规定。并明确了建筑间距应充分考虑建筑外墙保温层、装饰层的厚度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规划审批的可操作性。

(五)停车指标的细化

省技术规定对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提出了建议指标,《实施细则》在建议值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城市用地功能布局,细化了各类建筑停车配建指标,并在市区范围内划定了停车设施供应按 A 类(限制供应区)、B 类(平衡供应区)、C 类(宽松发展区)三类区域,进一步增加了对停车设置配建的指导性性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细则出台的意义

《实施细则》是根据我市实际对《省技术规定(2011版)》相关条款的细化和完善,通过细化和完善,能够进一步增强技术规定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规划管理的透明度,减少规划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市场公平竞争,有效提升规划行政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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